临卫发〔2020〕356号
各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推进项目深入有序开展,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现将《临江市2020年农村妇女孕前及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临江市2020年农村妇女孕前及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2.临江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项目专家及质量控制指导组成员名单
3.自愿接受服用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畸形知情同意书
4.免费服用叶酸妇女基本信息及随访登记表
5.叶酸免费发放和妇女服用情况登记表
6.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
7.2020年临江市增补叶酸项目任务数和资金分配表
临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临江市2020年农村妇女孕前及孕早期
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推进项目深入有序开展,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年度目标
2020年全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任务数为585人,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5%,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项目范围:覆盖全市各乡镇(街道)。
项目内容: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及城镇妇女(含流动人口)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项目对象:根据国家对该项目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发放对象确定为符合生育政策的农村及城镇(含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妇女。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项目工作组织。
1.成立临江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领导小组(见附 件2),负责我市项目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定期向上级增补叶酸项目办公室上报相关数据。下设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管理、监督、统计、汇总、培训工作;同时设立项目专家及质量控制组,负责技术指导,对全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定期进行质量评估。
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指定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由专人负责辖区内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培训到村级)、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叶酸的组织分发。
1.各级职责。
(1)省增补叶酸项目办公室以各县(市、区)全年计划发放数为依据,采取按季度平均下发的形式将叶酸片分配下发到各县(市、区),再由各县(市、区)下发到乡镇(街道)。如该季度发放量不能满足需要,可随时与省项目办公室联系,进行补发。
(2)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服务等多种途径,按照方案流程组织叶酸发放工作和管理督导,并按要求上报叶酸需求量。
(3)乡镇(街道)负责将叶酸分发到各村(社区)服务室,指导村(社区)服务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社区)服务室组织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同时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
(4)村(社区)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本村准备怀孕的妇女的叶酸发放和随访管理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按月上报;及时上报本村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
2.叶酸发放、登记及随访流程。
(1)村(社区)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使其掌握服用叶酸的重要性,能够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未怀孕可一次领取3个月的量,已怀孕(未满三个月)或服药期间怀孕,按服满孕早期3个月的量发放,流出人口可一次性领取6瓶。村(社区)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同时,将自行服用含有相同叶酸成分的复合营养素的计划怀孕妇女纳入项目管理。
村(社区)对首次服用叶酸的妇女一周内要进行一次随访,了解其是否有不良反应(若出现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及时就医),以后每月至少随访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填写免费服用叶酸妇女基本信息及随访登记表,并将辖区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叶酸免费发放和妇女服用情况登记表以备查。
(2)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
乡镇(街道)技术服务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社区)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乡镇(街道)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乡镇(街道)技术服务人员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填写随访表。
乡镇(街道)技术服务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社区),村(社区)首月应每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以后每月至少随访一次,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乡镇(街道)技术服务人员。
(三)项目信息收集报送。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要根据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说明的要求,完成信息收集、录入、报送和审核,确保数据及时准确,报送内容包括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月报表(网络)和季报表(网络)。技术服务人员要随时了解和掌握服用叶酸片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叶酸片免费服用有关情况的信息上报工作。
村(社区)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认真填写免费服用叶酸妇女基本信息及随访登记表,每月30日前上报乡(镇),并将所有登记表存档备查;乡(镇)负责按季度统计并上报本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认真查看免费服用叶酸妇女基本信息及随访登记表,每季度初月3日前汇总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上报妇幼保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审核后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按月和季度统计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及审核并同时报送市妇幼保健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省增补叶酸项目办公室和省财政厅上报年度叶酸需求信息。
(四)资金安排。
2020年吉林省增补叶酸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60%,省级财政承担20%,县级财政承担20%。2020年我市项目任务数为585人,人均费用标准24元,所需资金1.4万元,国家和省级实际补助项目资金1.1万元(详见吉财社指〔2020〕991号),县级项目配套资0.3万金元,全部用于叶酸药品的统一采购及项目宣传、培训和管理。请项目单位于11月底前将配套资金汇缴至省叶酸项目办公室,户名: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账号:4200229109200077774,开户行:工商行同志街支行。联系人:李梦丹,联系电话:81869878,17767755851。
(五)工作进度。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印发项目实施方案,财政部门将县级配套经费下达到项目单位,11月底之前项目单位将配套资金汇缴至省叶酸项目办公室,以便及时完成叶酸招标采购,12月底前将叶酸片逐级分配下发到乡(镇)和村。
四、措施保障
(一)统一采购,专人负责。省叶酸项目办统一进行叶酸招标采购和配发。县、乡(镇)、村(社区)必须有专人负责辖区内的项目管理工作。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保证叶酸片的安全存放。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叶酸片进行检查,防止过期、霉变。
(二)广泛宣传,自愿服用。项目单位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宣传,要将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减少神经管畸形,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的重要性告知广大妇女,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引导群众主动、自觉的参与项目管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并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加强指导,定期随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保证项目质量。要组织本辖区技术专家组做好项目的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服用对象的怀孕情况(已怀孕、计划怀孕)确定发放量,必须对服用叶酸片的生育对象特别是孕妇加强随访和指导。对服用对象每个月要进行一次随访,及时了解并解决服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防止服用对象将药物领回后,不按时服用或超量服用。
五、监督管理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价,财政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项目单位要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安排项目的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家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期开展质量评估活动。各乡镇(街道)每年评估100%村(社区),县级每年评估100%乡镇(街道)并及时提交评估报告。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
附件2
临江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项目专家及质控指导组成员名单
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孟庆林 市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
成 员:刘 静 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科科长
李相媛 市卫生健康局财务科负责人
李春霞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任
李 晶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主 任:李 晶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副主任
成 员:谢璐璐 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科科员
智 琨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婚育科 科长
谢晓宇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婚育科科员
项目专家及质量控制指导组:
主 任:李 晶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智 琨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婚育科科长
谢晓宇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婚育科科员
附件3
自愿接受服用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畸形
知情同意书(表一)
通过与实施者认真地交流和讨论,我知道神经管畸形是指主要包括无脑畸形、脊柱裂和脑膨出一类畸形,是我国最常见的出生缺陷之一,危害严重,是造成孕妇流产、死胎、死产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婴幼儿和患者终身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
国内外研究结果表明,孕妇体内叶酸的缺乏,是造成神经管畸形的重要原因。妇女如果从怀孕前至怀孕早期服用小剂量叶酸(水溶性B族维生素),育龄妇女如果从怀孕前3个月至怀孕后的头3个月服用小剂量叶酸(0.4mg/天),可以降低50%-70%胎儿神经管缺陷发生的风险。中央和省政府为全省所有农村待孕妇女免费提供小剂量叶酸,其目的在于通过实施这一干预措施,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率。
我知道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畸形的服用方法是:在怀孕前3个月开始至怀孕后前3个月内,每天服用一次小剂量叶酸片,每次服用一片(0.4毫克/片)。高危待孕妇女(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每天服用4毫克。
我也知道,导致神经管缺陷的原因较多,因此服用小剂量的叶酸并不能预防所有神经管缺陷的发生。同时,服用叶酸片可能存在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有些妇女长期服用叶酸后可出现厌食、恶心、腹胀等胃肠道症状。
我理解政府为老百姓做的这一实事,我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的,我有权拒绝参加接受服用小剂量叶酸片。但是我一旦参与了服用小剂量叶酸片,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服用。同时我也知道,在服用小剂量叶酸的过程中我可以随时停止服用小剂量叶酸片,我将不会受到任何歧视和报复,并不影响我的医疗待遇和权益。
我已仔细阅读以上有关说明,我已了解和知晓出生缺陷的有关知识以及预防神经管畸形的方法和服用小剂量叶酸片的注意事项等。我自愿接受服用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畸形。
实施者签名: 年 月 日
服用者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附件5
叶酸免费发放和妇女服用情况登记表(表三)
发放单位: 发放员:
编号 |
姓名 |
年龄 |
是否签订知情同意书 |
是否高危人群 |
是否流动人口 |
领取发放、随访时间 |
随访情况 |
婴儿出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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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瓶 |
第2瓶 |
第3瓶 |
第4瓶 |
第5瓶 |
第6瓶 |
第7瓶 |
第8瓶 |
怀孕时间 |
服用情况(片) |
是否符合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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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乡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留存备查。2、婴儿出生情况中的健康状况中如有异常请另作文字说明上报。
附件6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县级表)(表四)
( 年 季度)
区/县(盖章) 单位: 人
县(区、市) |
活产数 |
死胎和死产数 |
围产儿中 出生缺陷数 |
产妇数(人) |
农村适龄妇女孕前和 孕早期叶酸服用情况 |
叶酸服用依从人数 |
随访叶酸服用 人次数 |
增补叶酸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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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其中:神经管缺陷数 |
产妇数 |
其中:本县 农村户籍 产妇数 |
新增应 服用人数 |
新增服 用人数 |
其中:高风险 新增服用 人数 |
调查 人数 |
知晓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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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机构: 汇总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填表说明
(一)活产数:活产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胎儿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者。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1000克及以上为准。
(二)死胎和死产数:死胎和死产数的合计。其中,死胎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胎儿在宫内死亡的例数(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胎数);死产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的例数(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产数)。
(三)围产儿数:孕28周至产后7天内的活产以及死胎和死产数(不包括计划外引产)。
(四)围产儿中出生缺陷数:围产儿中存在的结构和功能(代谢)异常缺陷儿数。
(五)神经管缺陷:本季度收集诊断的神经管缺陷数,神经管缺陷包括脊柱裂、脑膨出、无脑畸形。
(六)高风险新增服用人数: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适龄妇女,在准备怀孕期间补服叶酸人数。
(七)新增应服用人数:本季新增的准备怀孕的妇女人数。
(八)新增服用人数:本季新增的叶酸服用人数。
(九)叶酸服用依从人数:怀孕前服用小剂量叶酸至怀孕后前三个月,怀孕后前三个月的服用天数占怀孕后服用总天数的80%及以上的人数。
(十)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至少占产妇人数的10%。
(十一)增补叶酸知识知晓人数:在调查人群中,知道叶酸可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且知道应在怀孕前3个月开始服用的人数。
(十二)本报表中各指标统计范围与妇幼卫生年报要求一致。
二、逻辑关系
(一)围产儿中出生缺陷数总数≥其中神经管缺陷数。
(二)本县户籍产妇数(人)≥本县农村户籍产妇数(人)。
(三)新增应服用人数≥新增服用人数。
(四)新增服用人数≥叶酸服用依从人数。
(五)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知晓人数
三、相关统计指标及定义说明
(一)出生缺陷率:围产儿中出生缺陷数 / (活产数+死胎+死产数)*10000/万。
(二)叶酸服用率:新增服用人数 /新增应服用人数*100%。
(三)叶酸服用依从率:新增叶酸服用依从人数 /新增服用人数*100%。
(四)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增补叶酸知识知晓人数 / 调查人数*100% 。
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