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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民政局开展特殊家庭巡访关爱活动
    按照《吉林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民发〔2018〕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临江市民政局出台了《临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关爱工作的函》(临民函〔2020〕20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开展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关爱活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独居、空巢、留守、特困、高龄、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我市按照“吉林省民政厅居家老年人巡视关爱探访系统”的统一要求,完善并建立了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以13个乡镇(街)为中心,以下设社区、村屯为单元,以每个社区和村屯安排1-3名巡视员,建立了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以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对象,开展了以防范特殊困难老人在日常生活、安全风险为服务方向,以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益维护为服务内容的巡访关爱服务工作机制,通过上门服务或电话巡访等方式,使特殊困难老人得到关爱和照护。
    完成情况:
    对我市等8类重点居家老年人(独居、失能、重残、空巢、留守、高龄、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采集和开展巡访工作,截止目前,对我市八类重点居家老年人2372人进行信息采集,完成信息采集率达100%,对于有其他需求的老年人进行信息采集,采集人数为29人,同时开展巡访关爱活动,巡访关爱率达100%,根据巡访对象的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巡访频次,结合实际采取电话(视频)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开展巡访,巡访人需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卫生环境、居住环境等方面进行询问、提醒和评估,并对重点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处理,巡访责任人按照日常巡访掌握的情况,填报吉林省民政厅居家老年人巡视关爱探访系统。让困难老年人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