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民发〔2022〕65号
各公(民)办养老机构,局属相关事业单位: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临江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临江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9日
临江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吉防安委明电(2022)3号)要求,为深刻吸取长春市“9·28”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民政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通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两会以及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清醒认识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高发的潜在风险,统筹防范“大火巨灾”和“小火亡人”,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决杜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组 长:王 理 局 长
副组长:陈丽华 副局长
朱治有 三级主任科员
吴允明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纪鹏飞 福利科负责人
于 博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许世杰 临江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钱永全 临江市社会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主任
王宝林 临江市婚姻登记处主任
韩德军 临江市殡仪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福利科,由纪鹏飞担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调度、检查和上报工作。
三、主要任务
按照《吉林省民政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任务工作方案》(吉民发(2022)20号)《吉林省民政系统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吉民电〔2022)86号)等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结合今冬明春季节变化和单位工作实际,按照今年开展的各项整治行动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易燃物品、用火、用电的排查,加强对燃气安全与新型燃料的分析研判险。对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开展每日自查,回头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狠抓安全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隐患,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对于久拖未改的安全隐患单位,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确保各民政服务构安全稳定运行。
(二)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各单位要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适时推出消防安全提示、消防案件警示宣传。组织本单位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保安,电(气)焊工等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灭火、自救、互救以及组织逃生能力。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各单位要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在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四、时间安排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从2022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把握本单位消防防控重点和难点,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到位。
(二)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逐项落实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和整改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防控特别是火灾防控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31日)。各单位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定期将工作内容按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全省民政系统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吉民电(2022)57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研究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任务分工,把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工作环节,强化细化日常安全管理,坚决堵住各类安全管理工作的漏洞。
(二)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民政局将联系公安、消防救援、卫健、应急、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安全违法行为,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营。各单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局社会福利科。联系人:苑克兵,联系电话:5219573,邮箱:1607417864qq.com。
临江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