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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民发〔2022〕39 号
各公(民)办养老机构、局属相关事业单位:
为有效防范遏制夏秋季节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依据《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吉民电〔2022〕81号)、《临江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临江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日
临江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白山市、临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市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民政系统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系统思维”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民政系统“抓基层、促落实,抓典型、促提升”活动,统筹“五化闭环工作法”,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针对夏秋季节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整治临江市民政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理 局 长
副组长:朱治有 三级主任科员
吴允明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纪鹏飞 福利科负责人
于 博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苑克兵 福利科职员
包喜文 福利科职员
许馨元 福利科职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福利科,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调度、检查和上报工作。
三、任务目标
重点排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包括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殡葬服务机构等场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突出季节性,密切关注局部地区强降雨影响,重点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房屋安全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
重点突出6类专项安全整治。
(一)消防安全。突出“一老一小”以及殡葬服务机构等重点防火单位,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制度,突出电动车停放充电、电气线路设置和消防安全通道畅通等重点区域部位,组织进行重点管控和定期检查。严格落实内部管理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燃气安全。按照全省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扎实开展全市民政系统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以使用燃气的民政服务机构为重点,重点检查燃气是否泄漏,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是否使用过期钢瓶、软管是否老化等隐患突出问题,坚决遏制燃气泄漏爆燃事故发生。
(三)房屋安全。按照全省民政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民政服务机构使用或租赁自建房,以及各类机构既有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养老机构违法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设年代较早,年久失修的房屋和“两违”清查三项工作中排查出的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危房未及时整治的房屋隐患要立行立改。
(四)防汛安全。各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检查,对房屋建筑结构、周边地质环境、应急疏散通道、排水排洪渠道进行排查。同时,民政系统各单位要持续做好监测预警,强化排水管网等设施检查管护,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守值工作,开展好地下空间和低洼易涝区域的防洪排涝工作。提前储备必要的防汛沙袋、食品药品、疫情防控等应急物资。
(五)安全制度落实。各单位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指南》等个性化安全服务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夏季饮食安全;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内危险品的管理和排查,各类易燃易爆品、毒性药品、钝器刀具、装修器材等要统一存放、统一管理,定期检查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防止发生各类伤害事故。
(六)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高度重视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人员出入登记、扫码、测温、院民实行每日测温,上报出入院人员登记备案和预约探视报备制度,加强人员疫苗接种,积极做好外来物品消杀,组织好应急演练,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
五、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8月5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6日至9月30日)。
1.单位自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每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
2.行业检查。民政局将组成检查组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求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严格处理。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临江市民政局按照市安委会2022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检查“四个有没有”,即有没有真正传达到基层和企业、有没有实际举措的行动、有没有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并交单子压责任、有没有取得实际效果,进而深入查找、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文件,做好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分别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到位。
(二)加强检查督导。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培训宣传是否到位等情况。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单位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集中宣传报道“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一批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及时反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并按要求形成各阶段工作报告报送至局社会福利科,由局社会福利科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党的二十大结束后10日内,各单位要将“百日攻坚”活动总结上报局社会福利科。联系人:苑克兵,联系电话:5219573,邮箱:16074178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