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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民发〔2022〕40号

各公(民)办养老机构、局属相关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吉林省民政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临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任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江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1日

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任务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民政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吉林省民政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任务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检查本局分管单位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阶段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系统思维”的要求,以民政系统“抓基层、促落实,抓典型、促提升”活动为契机,统筹“五化闭环工作法”,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排查、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总结推广三年行动经验,有效防范和遏制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想成一批制度成果,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临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临江市民政局把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内容纳入局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并纳入2022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专题讲授。各单位要将学习内容纳入单位培训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要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

    2.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全面普及安全常识,指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站等单位开展面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消防、燃气等重点岗位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保安、电(气)焊工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灭火、自救、互救以及组织逃生能力。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抓好安全生产科普宣教,形成常态化宣传教育模式。

    3.着力抓好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防灾减灾业务、综合执法业务等专题培训,提升各层级安全监管业务能力。12月底前,市民政局举办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授课,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明确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局领导班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制度,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领导班子要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

    2.强化监管责任。依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不断提高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重点关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房屋质量安全等安全管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多部门之间的协同统筹和信息交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筑牢安全管控的联合防线。

    3.压实主体责任。一是2022年9月底前,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六个一”活动、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二是2022年9月底前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明确管控责任和措施,切实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全环节、全过程。三是加大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及时曝光存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采取限制参与评比表彰、等级评定、财政资金扶持等惩戒措施。四是选树1家以上落实主体责任示范机构,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三)突出重点领域安全防控

    1.消防安全整治。突出“一老一小”以及殡葬服务机构等重点防火单位,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有序推进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省民政厅制定《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开展行业标杆示范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制度,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重点关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突出电动车停放充电、电气线路设置和消防安全通道畅通等重点区域部位,组织进行重点管控和定期检查严格落实内部管理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燃气安全整治。督促用气机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燃气使用情况全面自查,9月底前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推动实施民政服务机构“瓶改管”“瓶改电”“气改电油改电”工程,积极引导使用瓶装液化气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灶具12月底前,使用管道燃气的机构全部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保护装置。

    3.自建房安全整治。严格按照《全省民政服务机构自建房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依法对列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建房“百日攻坚+全面整治+常态化监管”,集中力量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自建房用作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对所有民政服务机构房屋结构、设施。消防,环境等方面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要一抓到底、物底解决。12月底前,将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民政服务机构既有房屋和自建房整治完毕,消除存量危房。

    4.落实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督促养老服务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快食品安全质量提档升级。二是加强危险品管理。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内危险品的管理和排查,各类易燃易爆品、毒性药品、钝器刀具、装修器材等要统一存放、统一管理,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和护理人员人身安全,三是根据民政服务对象特点,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观范》《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指南》等个性化安全管理制度。

    5.守住民政领域疫情防线。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高度重视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加强人员疫苗接种,积极做好外来物品消杀,细化机构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演练,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消防、燃气等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力度,全面强化安全防护基础。综合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用电监测,电子条等现代化手段,精准发现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风险,积极推广智慧安监预警系统在民政服务机构的应用,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安全预警。筑牢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线。

    2.完善应急预案。要指导本局监管民政服务机构围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制定简易明白。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的应急工作手册。行动方案,应急处置明白卡等。一明确关键环节、重要岗位“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事项,确保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岗,落实到人,9月底前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实现100%有预案。

    3.开展应急演练。各民政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各级各类人员熟记应急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提高处置突发情况和自救互救能力。应急演练要全员参与,突出重点,针对性强。

    4.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重要时间节点领导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及时如实全面报告值班信息,同时加强对各民服务机构的值班检查和督促指导,强化值班业务培训、值班场所建设和值班人员生活保障,确保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都暑阶段(2022年6月30日前)。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巩固年总体部署要求。统筹安推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准确掌握重点工作任务及各类安全隐患,建立“两个清单”合账,强化对重点区域,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民政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各民政服务机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三)巩国提升阶段(2022年12月底前)。认真梳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的开展情况,深入分析行业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深入总结安全专项整治经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成果,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

做好三年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决不能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为确保行动有效开展,市民政局由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郡署,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局安监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市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巩固提升年专项工作。

   (二)细化措施任务。要按照“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措施、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重点工作任务与冬春火灾防控、燃气专项整治、自建房专项整治、安全宣传月活动以及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假日的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等内容,采取“干部+专家”“线上+线下“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站、殡仪馆、彩票大厅等民政服务机构,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

   (四)严格问效问责。要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将此方案落实情况入工作内容,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推进迟缓。任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发生事故的,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请各单位于9月28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开展,12月27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苑克兵 电话:0439-52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