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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民发〔2022〕21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公(民)办福利机构:
现将《临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江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8日
临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临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安委﹝2022﹞6号)文件要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深刻汲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警钟长鸣、举一反三,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织密织牢民政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民政服务机构自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理 副局长
副组长:朱治有 三级主任科员
吴允明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纪鹏飞 福利科负责人
于 博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许世杰 临江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钱永全 临江市社会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主任
王宝林 临江市婚姻登记处主任
韩德军 临江市殡仪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福利科,由纪鹏飞担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调度、检查和上报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重点检查民政服务机构中的养老机构、婚姻登记处、救助管理站、殡仪馆、彩票站等单位,单位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查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加大对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隐患治理力度,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要保持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道经营;严禁在楼梯间、走道、门厅停放电动车或违规为电动车充电。要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在营业期间动用明火进行装修、装饰、改造施工,从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单位立即开展对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落实制度建设。
1.消防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九个禁止”以及“三自主两承诺一公开”要求,对室内吸烟、私拉乱扯电源线、违规使用电褥子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尤其要杜绝各类电动车、电动轮椅在室内充电情况。
2.燃气隐患。全面排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燃气使用制度,强化燃气管线日常安全巡护,重点检查各类机构使用煤气罐是否超期,燃气自动报警装置是否正常,严防燃气爆炸和燃气中毒。
3.食品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4.危险品安全隐患。要做危险品的管理和排查工作,各类易燃易爆品、毒性药品、钝器刀具、装修器材等要统一存放、统一管理,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和护理人员人身安全。
5.安全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要求组织演练;强化大风、强降温、雨雪等极端天气防范工作预警。
6.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零报告“零报告”要求。严格落实民政部门出台的养老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领域疫情防控指南要求,从严从紧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7.开展好养老机构房屋两违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临江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我市养老机构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确保养老机构房屋质量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后。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和整治工作,要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本通知印发之日至4月30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深刻汲取相关行业各种安全事故教训,周密安排部署,压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大检查行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分级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标准、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将自查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过程并作出成效。
(三)督促推进阶段(5月16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民政局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检查、明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和随机抽检的方式,对检查出的每一项事故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薄弱部位、环节专项督导,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整改无遗漏、无死角,并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坚决做到不留死角、死面,确保单位安全运营。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落实好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周密布置,广泛发动,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强化问效问责。为提高大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责任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和演练工作。各单位开展好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搞好上半年应急演练,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各相关单位按照时间截点,将检查结果及时报民政局福利科。联系方式:苑克兵,0439-5219573。
附件:民政局安全生产任务分工清单
民政局安全生产任务分工清单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主要任务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时限) |
福利科 |
纪鹏飞 |
各单位结合实际: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二、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工作 1.要保持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保持完好有效情况。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 2.食品安全方面:预防和研判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保证食品安全。 3.燃气安全方面:检查燃气报警器是否有效,管、阀使用情况。 4.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开展疫情检查工作。 5.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 6.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消防演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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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 |
许世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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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彩中心 |
钱永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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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 |
王宝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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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 |
韩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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