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吉林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落实更严格举措确保实现养老机构零感染防控目标的通知》(吉民电〔2022﹞24号)文件要求,要求我市养老机构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工作。
一、所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提级升级,实行全封闭真空式管理,不给病毒传播留丝毫缝隙。所有养老机构人员只出不进,各类工作人员住在养老机构中,一律不得实行轮班制;所有养老机构由属地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包保蹲点值守,盯紧盯死,丝毫不能放松,疫情不结束、人员不撤离。
二、养老机构建立物资隔离交接区,凡是进入机构的一切物品必须要全方位消杀,消杀30分钟后,物品方可进院。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养老机构必须落实分餐制;落实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养老机构暂停室内集体活动,要求老年人不串门、不聚集。
五、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核酸自检,禁止医务人员进入,避免交叉感染,禁止人员与外界接触,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工作人员对其抗原试剂检测后,如检测结果为阳性,应当安排专人将其转至隔离观察室,再次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
注意事项:工作人员给院民检测时需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老人检测后两小时内静默不动,检测结果只有院长及检测人员知晓,不得将检测结果告知他人,避免引起恐慌,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院长安排对其进行隔离并进行重新检测,再确定为阳性的,启动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六、各养老机构按照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到责任到人,负责人做为本单位总指挥,所有工作人员熟知疫情防控预案内容,明确各自职责,反复推演,确保疫情发生后,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七、当发现老年人或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的,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院长作为总指挥,对本院进行封控管理,并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卫生健康部门0439—5258177、疾控机构0439—5257261、民政机构130****7387、立即拨打120开展救治。
八、临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用火、用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整改后登录隐患台账。
各单位按照上述工作要求,确保我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临江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