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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光伏帮扶电站运行监测和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乡村振兴局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光伏帮扶电站运行监测和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对光伏帮扶电站进行监测和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电站运行高效和收益使用规范,促进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站运管监测
  电站的正常运行是扩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脱贫户持续获得光伏收益的重要保证,各乡镇(街)要加强电站运行管理,完善电站运维管理监测长效机制,落实好部门监管、专业运维、日常管护“三位一体”的运维机制。安排专人对接光伏监测,持续开展光伏帮扶电站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实时掌握电站发电、设备运行情况,提高故障反应速度,做好日常维护,及时排查故障、解决问题。按照国家通报内容强化指标管理导向,加强低效和离线电站管理,确保电站正常运行。
  二、着力提升运维水平
  各乡镇(街)要进一步配强村级光伏帮扶电站运维力量,加强常态化运行维护,将电站发电能力和运行维护水平作为考核运维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树立电站数据安全意识、严控电站数据使用范围和用途,更换、清退运维企业要及时联系县级主管部门更改监测系统电站授权,确保系统信息准确和电站数据安全。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运维管理能力。安排专人定期学习,与“数采”公司和“监测系统”工程师对接,及时解决因逆变器更换、采集器故障等原因导致电站离线或与现场运行不一致等问题,确保电站运行到位。
  三、完善收益分配政策
  各乡镇(街)要遵循“收益”资金使用管理方法,规范收益使用程序,确保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电站收益形成村集体收益,用以开展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等,各乡镇(街)将电站收益优先用于脱贫人口的同时,适当扩展光伏电站收益分配范围,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就业、获得收入。各行政村按照文件要求合理制定年度分配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各乡镇(街)要在4月15日上报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方案。除特殊原因,原则上分配计划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调整后的分配计划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示后执行。乡、村要严格按照分配计划和规定程序分配、使用光伏收益,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和结果要在村内公告。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做好入账管理,严格控制综合性运行支出占比,确保光伏收益分配科学合理、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乡镇(街)安排专人在每月10日前将受益到位及分配信息录入“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在次月10日前完成修正完善(20日后数据将永久锁死,仅保留查询功能),确保录入数据真实准确、账实相符。
  四、落实落细监管责任
  各乡镇(街)监督村级做好收益分配及使用工作,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临江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