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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教育局、人社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原有国定补助标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实施雨露计划补助,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15日—2月15日。各乡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按照省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的通知》(吉乡振〔2022〕2号)工作要求,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前提下全力做好春季学期补助工作,人社局、教育局开展兜底排查,做好与乡镇(街)数据比对,确保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学生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补尽补。
    (二)审核公示:2月16日—4月24日。各乡镇(街)、教育局、人社局利用学生寒假返乡回家有利契机,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初、高中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逐一进行筛查,采取多种手段及时帮助学生取得就读证明,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对拟补助对象在所在乡镇街、村的显要位置逐级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发放录入:4月25日—5月26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市乡村振兴局履行相关程序后协调财政部门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以一卡通(折)形式及时足额补助到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各乡镇(街)、村建立补助工作台账,做好发放确认工作,相关补助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补助人数与录入人数相一致。
    (四)总结验收:5月27日—6月24日。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对春季学期补助情况开展全方位查验,重点查看动员部署、工作推进、补助发放、台账建立、信息录入、发放确认等环节,做到抽查全覆盖,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对政策落实打折扣、失职渎职行为的进行严肃查处。各乡镇(街)将雨露计划工作情况及时向市乡村振兴局报送。
   二、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教育局、人社局、各乡镇(街)要强化责任落实,及早动员部署,严格执行国家雨露计划政策要点。共同开展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学籍核查工作,精准排查确定补助对象,对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进行人工校验,逐个信息进行复核,主动帮助、督促学生开具学习证明,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全部获得政策支持,做到应补尽补。
    (二)提高认识,强化监管。人社局要将雨露计划毕业生纳入本地稳岗就业范围,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有质量就业。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坚决杜绝数字发放、虚假发放,保证补助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助。
    (三)加强政策宣传,加大问责力度。市乡村振兴局联系市财政局加强完善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监管,建好台账,对违规违纪的坚决从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对政策宣传力度,落实雨露计划帮扶责任,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附件: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情况统计表
联 系 人:陈跃刚  
联系电话:0439—5232709 
 
 
 
                     中共临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