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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江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现将《临江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临江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实施方案

  2、临江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领导小组

  

  临江市农业农村局 临江市财政局

  2020年 10月23日

  附件1:

  临江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0年吉林省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0]11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实施好2020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特制定我市项目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依托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基础,重点支持猪牛羊、人参、梅花鹿、食用菌、果蔬、中药材、林特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引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以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加销各环节实现融合发展,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二三产增值收益,实现多元持续增收。

  二、基本条件

  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应达到以下条件。一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工作开展较好。围绕我市的优势特色资源,着力构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链,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级培育工作。二是联农带农机制紧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能够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支持对象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包括2020年度内认定的)。

  四、建设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五、支持内容

  一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持种养殖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和规模化土地流转、种质资源培育与引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储藏等设施设备农机具库棚建设等方面。

  二是加工转化提升项目。支持新建、改建、扩建和续建的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农副产品加工设施设备、科研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厂房建设等方面。

  三是新型业态发展项目。主要包括冷链物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数字农业、展示展销体验店、电商平台等方面建设。

  六、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

  1.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于2020年度和2021年6月30日前利用自有资金和通过社会融资等方式投资项目建设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完成投资额的三分之一,单个联合体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2.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利用固定资产贷款投资项目建设发生的利息给予补助,贴息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单个联合体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3.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用于生产经营等流动资金贷款发生的利息给予补助,贴息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以市(市、区)为单位,流动资金贴息补助安排原则上不超过该市资金总量的30%。

  在项目选取上,对符合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立项条件,同时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试点示范和提档升级建设相结合;以及与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对接,有稳定技术依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七、项目申报评审流程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的规范性,按照申报、评审、验收等程序实施。

  (一)项目申报。联合体内成员按照支持的内容,结合实际自愿申报。

  (二)项目评审。党组会议评审。

  (三)项目验收。第三方机构验收,项目投资总额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价值为准,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3.3%。验收结果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按照财政部门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拨付。

  (五)总结。项目实施结束后,农业农村局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分配资金使用情况及补助资金发挥的成效等方面内容,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八、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实施条件、发展重点、补助内容、补助标准和项目验收方式方法等,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落实到位。

  (二)严格申报评审。严格审核申报主体资质,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获得财政补贴。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将评审确定的项目连同相关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合订本(一式3份)提交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三)强化资源整合。统筹用好各类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发挥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支持力度,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四)强化绩效考核。将根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要求,建立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开展绩效考核评价。

  (五)强化宣传引导。我市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渠道,宣传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重要意义,坚持经常性和系统性宣传,树立优秀典型,发挥引领示范效应,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2:

  临江市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领导小组

  成立临江市2020年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工作,对全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指导,制定工作措施、确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并组织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海利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姜胜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仁行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王丽君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管理科负责人

  吴鹏飞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管理科职员

  刘梦洋 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科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