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乡振发〔2021〕11号
各市直有关部门、乡镇(街)、各行政村、各驻村工作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巩固成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关于开展白山市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8月28日-8月30日
二、培训地点
临江市青少年宫
三、培训对象
1.市委组织部、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医保局、市林业局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人员、乡村振兴局(全体)。
2.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副镇长,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站(所)负责人。
3.村党组织书记。
4.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
四、培训内容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包括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群众满意度、“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防返贫机制、稳定贫困群众收入等内容,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是乡村建设行动“千村示范”工作,推动村庄整体面貌、农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
五、培训要求
1.各乡镇(街)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市县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训的通知》(吉农办〔2021〕18号)文件要求要在9月2日前对村两委围绕工作落实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开展培训,于9月2日下班前将培训开展情况报送至乡村振兴局。具体培训内容参照市级培训,培训师资为乡镇(街)参加市级培训相关人员,确保本乡镇(街)干部培训全覆盖。
2.要严格执行教育培训有关纪律规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教育学员把学习培训与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3.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培训学员14天内没有外出史,未出现发烧、咳嗽等现象。做好防护、检测、防疫管理等工作,做好示范培训场所的消杀防控工作。
4.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负责统计本部门参会人员名单(附件1),于8月26日上午下班前报市乡村振兴局。各参训学员于8月28日早8点30前报道,学员培训全程需佩戴口罩,报道出示行程码。
联 系 人:张健华
联系电话:0439-5220760
邮箱:ljfpbgs@163.com
临江市乡村振兴局(扶贫办代章)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