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乡振发〔2023〕2号
各乡镇(街)、教育局、人社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原有国定补助标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实施雨露计划补助,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15日—2月15日。各乡镇(街)要将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按照省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吉乡振〔2023〕7号)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春季学期补助工作,教育局、人社局开展兜底排查,做好与乡镇(街)数据比对,确保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学生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应补尽补。
(二)审核公示:2月16日—4月30日。教育局、人社局、各乡镇(街)要以学籍信息比对标识情况为依据,抢抓学生寒假返乡回家有利契机,联合对辖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初、高中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逐一进行筛查,同步村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采取多种手段及时帮助学生取得就读证明,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对拟补助对象所在乡镇(街)、村的显要位置逐级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发放录入:5月1日—5月31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市乡村振兴局履行相关程序后协调财政部门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以一卡通(折)形式及时足额补助到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各乡镇(街)、村建立补助工作台账,做好发放确认工作,相关补助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补助人数与录入人数相一致。
(四)总结验收:6月1日—6月30日。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对春季学期补助情况开展全方位查验,重点查看动员部署、工作推进、补助发放、台账建立、信息录入、发放确认等环节,做到抽查全覆盖,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对政策落实打折扣、失职渎职行为的进行严肃查处。各乡镇(街)要将雨露计划工作情况及时向市乡村振兴局报送。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教育局、人社局、各乡镇(街)要强化责任落实,及早动员部署,严格执行国家雨露计划政策要点。精准排查确定补助对象,对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进行人工校验,逐个信息进行复核,主动帮助学生对接中高职学校,开具学习证明,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全部获得政策支持,做到应补尽补。
(二)强化监管。人社局、各乡镇(街)要严格执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吉乡振联〔2022〕29号)文件要求,将雨露计划毕业生纳入稳岗就业范围,通过专场招聘会、就业推荐等方式,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有质量就业。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坚决杜绝数字发放、虚假发放,保证补助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助。
(三)从严考评。各乡镇(街)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将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驻村第一书记任职考核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工作情况通报,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专此通知。
联系人:张珈铭 联系电话:0436-5220760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情况统计表
临江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