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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关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江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临江市关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

 现将《临江市关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20       

 

临江市关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督查巡查工作安排,93日至11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组成巡查组,对我省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巡查,1015日,向我省正式反馈了巡查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为确保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到位、改彻底,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扣攻坚目标,对巡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把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压实责任。实行三级书记抓整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担当、带头整改、带头落实。

(二)坚持整体推进。对照问题清单一个一个问题解决,限期整改的,细化实化举措,对账销号推进;需长期坚持的,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发力,扎实稳步推进。

(三)坚持目标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坚持把“六个精准”贯穿问题整改始终,把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一盘棋”思想,把国家巡查、成效考核、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以及2016年以来各类监督检查暗访等发现问题,一体搞排查,一体挖根源,一体定措施,一体抓整改。

三、问题整改责任分工

(一)有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够

1.针对第三方评估反馈“69.23%的贷款户为户贷企用,当事人对企业运营情况知情率低”的问题,吉林省主要采取印发工作通知、推动评级授信、强化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奖补力度、给予扶贫再贷款支持等措施推进整改,没能将工作重心放到排查存量户贷企用贷款风险。研究制定风险化解预案、妥善处置风险等关键问题上,有的县市只是被动等待贷款到期后统一收回,或者停止发放新的扶贫小额信贷以锁定风险。从实地巡查情况看,贷款贫困户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内容、户贷企用贷款具体用途的知晓度,并没有明显改观。如,某村5名贫困户有扶贫小额贷款,但走访的2户均表示不知道自己名下有贷款。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商银行、各乡镇(街)

整改措施:

1)市农商银行、各乡镇(街)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流向监测分析,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建立贷款台账,及时准确掌握贷款使用情况。加大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工作力度(市扶贫办、农商银行、各乡镇(街))。

2)利用电视广播、手机微信、入户宣讲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小额信贷宣传工作,让群众准确知晓相关政策(市扶贫办)。

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推行“三色预警”;制定风险化解预案;分类处置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资金,妥善办理续贷和展期;审慎启动风险补偿金;积极追索本息,对恶意拖欠、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依法组织清收(市扶贫办、农商银行、各乡镇(街))。

4)提高扶贫小额信贷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定期通报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对问题较多、违规情节的党政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1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有的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2.审计反馈的“相关项目由于前期组织不力,项目实施进度慢”的问题,在某些地方仍然存在。巡查发现,某市一个总投资3700余万元的养猪场项目,2018年立项并计划于20196月完工,截至实地巡查的97日,已支付资金2100余万元,但现场主体工程还未完工,工程建设进度较慢。针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吉林省主要通过规范项目库建设程序、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但从巡查情况看,部分县市纳入项目库的扶贫项目依然较粗糙,没有操作性。如,某市畜牧局拟投入3300万元扶贫资金建设养牛基地,建设内容仅填写了“建设标准化黄牛养殖基地和青储饲料基地”一句话,缺少必要的建设规模、资金测算、绩效目标等要素.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

整改措施:

1)认真排查审计发现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深入分析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原因,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市扶贫办、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

2)指导各乡镇(街)完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信息,充分利用系统查询、统计功能进行分析,对项目信息不完整、入库项目要素不齐全、数据信息存在错误的,反馈乡镇(街)修改完善(市扶贫办、市民宗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有的整改工作急于销号.

3.针对“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吉林省整改进展报告反映,截至2019710日,50个市县均已完成全部危房安全性认定。但巡查发现,部分县危房鉴定工作于20198月才完成。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措施:

1)立即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回头看”,市住建局依据扶贫部门提供的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对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情况再排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鉴定全覆盖(市住建局、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2)采取挂牌等形式,逐户标明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等信息,确保鉴定结果公开透明、不错不漏(市住建局、各乡镇(街))。

3)加大暗访力度和调度频次,坚持一周一调度、两周一通报,强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进度,确保201910月底前全部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市住建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1月底前。

4.针对“慢性病服务管理有的仍停留在签约阶段,慢性病知晓程度低、救治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吉林省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引导贫困慢性病患者办理‘慢性病管理手册’,到定点医院享受慢性病门诊80%兜底报销政策”,且在整改进展报告中标注该项整改措施已完成。但巡查的某县有两个村实际在8月底、9月初才帮助贫困慢性病患者完成首诊,部分贫困户到目前仍未领到“慢性病管理手册”。此外,慢性病救治政策的宣传工作还未完全到位或不够细致,仍有部分贫困户对政策内容不了解。实地走访的某贫困户患脑梗,8月新办理“慢性病管理手册”,目前仍不知如何报销。我市仍有部分贫困患者未办理“慢性病管理手册”或办理“慢性病管理手册”的贫困患者病种未登记全。有的慢病患者持“慢性病管理手册”到指定医疗机构无法购置药品。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乡镇(街)

整改措施:

1)卫生健康局及时出具慢病诊断及病历等相关资料并发放告知书,引导贫困慢病患者到医保部门办理慢病管理手册(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乡镇(街))。

2)进一步规范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服务工作,按照“一人一策”原则,确保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强化分类服务(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乡镇(街))。

3)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病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原新农合确定的32种常见慢病纳入贫困人口门诊慢病兜底保障范围,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病基本医疗保险和兜底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统一慢病管理手册制式,明确慢病管理手册项目内容,规范慢病管理手册发放流程,加强慢病管理手册监督检查,按月调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病管理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底数(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乡镇(街))。

4)加大对各基层医务人员、扶贫工作人员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业务培训(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乡镇(街))。

5)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看病“120”、服务”111”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贫困群众对慢性病相关政策知晓率(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25日前,长期坚持。

(四)部分政策把握不够全面准确

5.某市采取集中安置方式,将某村屯两个村民小组的30户贫困户搬迁到市区,但实地巡查时发现搬迁户原址仍有外来户居住和租种土地,当地的居住和生产条件尚可,不属于严格意义上“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反映地方对政策把握不够全面准确。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扶贫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四道沟镇、六道沟镇、苇沙河镇、桦树镇、蚂蚁河乡

整改措施:

1)四道沟镇、六道沟镇、苇沙河镇、桦树镇、蚂蚁河乡对搬迁迁出区划定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按国家要求的五种类型(一是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二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区;三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四是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五是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分类甄别,汇总后于201912月初分别报送市扶贫办。列入第五种类型的迁出区需作出详细说明(四道沟镇、六道沟镇、苇沙河镇、桦树镇、蚂蚁河乡)。

2)严格执行农民住房用地“一户一宅、占新必须腾旧”政策,加快旧房拆除进度,拆旧后的宅基地具备还耕条件的,全部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对不具备复垦条件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退耕还林、复草复绿,促进生态修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扶贫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四道沟镇、六道沟镇、苇沙河镇、桦树镇、蚂蚁河乡)。

3)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服务、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市扶贫办)。

整改时限:12月上旬前。

(五)部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6.一些行业部门未能落实绩效主体责任,认为“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主要是财政部门的工作”。部分县市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与绩效管理滞后,一些项目未提前统筹谋划,前期审批程序耗时过长,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简单,绩效执行监控做得不够。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乡镇(街)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科学谋划扶贫项目,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发挥预期效益。修改完善项目库信息,提高项目库数据质量(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2)市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及指标录入系统,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力度,财政局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做好执行监控(市财政局、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2月中旬前,长期坚持。

7.个别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进展缓慢,部分扶贫资金的用途与脱贫攻坚联系不够紧密。个别市县在安排项目时,未能聚焦脱贫攻坚短板、按照轻重缓急排序,有的在农村饮水安全仍需巩固提升的情况下,先安排扶贫资金建造围栏围墙,甚至用于建设村级办公场所。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乡镇(街)

整改措施:

1)加大扶贫项目进展情况的调度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各乡镇(街)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2)加大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情况的调度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督促乡镇(街)加快扶贫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各乡镇(街))。

3)各乡镇(街)在谋划项目时,要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聚焦脱贫攻坚短板,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对2019年扶贫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属于“负面清单”范围的项目,立即纠正整改(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六)个别干部的帮扶工作有待改进

8.在个别村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和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有的数据混乱,有的帮扶措施千篇一律,甚至把宣传扫黑除恶也作为帮扶措施。有的群众反映,扶贫手册经常被村干部收走,有时让贫困户先签字按手印再补填内容,实地巡查发现扶贫手册上有的空白栏确实已经提前按上了手印。个别村还出现为应付检查突击完善资料的迹象。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整改措施:

1)抓住全省脱贫人口“回头看"开展数据清洗的契机,通过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国家系统反馈、进村入户核查等方式,全面清理核实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数据混乱、帮扶措施千篇一律等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2)认真落实《关于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具体规定》,减少填表报数、精简文件数量、控制会议频次、规范材料报送、优化考核评估、统筹督查巡查、强化资金监管、加强调查研究,把为基层和群众减负真正落到实处(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3)有针对性地进行明察暗访,对突出问题予以通报曝光,限期整改,规范基层基础性工作(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25日前,长期坚持。

9.脱贫后绝大多数驻村帮扶干部认真履职尽责,经常登门帮扶脱贫户,主要是帮助干家务和看病送医,“连换个灯泡都得工作队上”,但在帮助持续增收致富,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方面有效办法不多。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整改措施:

1)大力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指导驻村干部在完成脱贫任务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帮助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通过实实在在的帮扶措施,确保脱贫不返贫(市扶贫办、市委组织部、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2)深入开展“第一书记代言”活动,为驻村干部充分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促进贫困村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和贫困群众收入(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3)强化对驻村干部的正向激励,发挥典型示范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在“寻找最美第一书记”系列活动等各项评选工作中脱颖而出的先进典型事迹,加强第一书记产业扶贫的典型推广,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继续加大关心关爱力度,指导各地优先提拔使用业绩突出的驻村干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25日前,长期坚持。

10.有的县市统筹研究和安排部署脱贫摘帽后的工作还有待加强。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措施:

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形势和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防止返贫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工作方案,拓宽防控返贫的工作路径,建立预警机制,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25日前,长期坚持。

11.个别驻村工作队工作不够扎实,脱贫后的帮扶责任和思路不够清晰。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整改措施:

1)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驻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培训,引导驻村干部深入领会“六个精准”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驻村干部“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4项基本职责(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2)全面加强驻村干部管理。督促驻村干部严格落实《吉林省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认真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全面提升驻村帮扶工作水平(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3)充分运用2019年上半年以及以往考核结果,对工作不力、工作不实的驻村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召回的召回(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各包保部门、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25日前。

(七)其它需要关注的问题

12.不少贫困户子女赡养义务应尽未尽,分户后将赡养老人义务甩给政府兜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各乡镇(街)

整改措施:

1)聚焦“孝老爱亲,向上向善”主题,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安排省直媒体制作推出公益广告,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强化子女赡养老人的意识;继续深入实施贫困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项目,对第二批   个贫困村给予资金扶持,帮助贫困村利用户外宣传栏等阵地加强核心价值观宣传;开展“吉林好人”评选发布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孝老爱亲等“吉林好人”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浓厚氛围(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各乡镇(街))

2)落实《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民发201937号)要求,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以及相应惩戒措施(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各乡镇(街))

整改时限:125日前。

13.边境村空心化严重,长此以往稳边固边力量堪忧。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相关乡镇(街)

整改措施:

1)积极推行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中心村带周边村的工作模式,探索开展建立“中心村”党委工作,由能力素质过硬的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中心村党委或总支书记,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带动边境村党组织转化提升。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创业能人中培养选拔村干部,采取组织选派、公开招聘等方式拓宽村干部来源渠道,更好发挥边境村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稳边固防等重点任务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市委组织部、相关乡镇(街))。

2)抓好外来人员和返乡创业人员扶持工作,出台更多相关产业奖补、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外来人员、返乡人员到边境村屯投资兴业。进一步提高农村边境补贴标准,提高边境地区常住居民经济待遇,鼓励居民本地务工、生活;提高边境工作人员薪资待遇水平,保障工作人员生活水平(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相关乡镇(街))。

3)加大边境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优先保障边境乡镇所辖村屯的道路、安全饮水、用电、住房、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提高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城乡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人才流动机制,带动城乡间的良性互动、融合发展(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相关乡镇(街))。

4)在巩固深化军(警)部队与边境村党支部组织联建、党建共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党建资源优势,推动高等院校、非公和社会组织与农村党支部组织联建、结对共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相关乡镇(街))。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推进步骤

(一)部署推动(1015日——1017日)。912日上午,高广滨副书记主持召开部门协调会,逐一夯实整改责任,形成初步整改意见。912下午,召开2019年第38次省委常委会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1017日,召开国家脱贫攻坚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我省巡查整改工作。

(二)定期调度(1017日——125日)。省扶贫办对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拟于1115日和1130日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两次调度,并视情况随时调度,调度结果及时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调研指导组适时开展下沉调研暗访,强化对市县两级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三)总结验收(125——1220日)。12月初,各乡镇(街)、各部门对巡查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于1212前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四)巩固提升(1220日——12月底)。对于点上整改完成的,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落实长效措施,防止反弹。需要长期改的,明确阶段目标,稳步推进,发扬钉钉子精神,扭住整改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最严肃政治任务,作为与中央要求对标对表的实际举措,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安排部署上来,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浮在表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都要按照问题整改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主要领导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担当、带头整改、带头落实,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不严不实、不深不细等问题。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街)、各部门对照巡查组反馈的问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全面梳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标准及完成时限,层层落实整改措施。坚持整改标准,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找准病根,建立持续巩固提升的长效机制,使巡查整改成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层次的具体实践。

(四)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为确保此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省里将加大整改效果的调研暗访工作力度,并将督查暗访结果纳入年度成效考核,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全面检查。

(五)确保整改时效。巡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请各地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