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监管工作,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现制定2024年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我市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对象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含食用农产品,下同)销售者(含小食杂店),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第三方冷库等从事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销售者,法律、法规、规章等确定的与食品销售监管有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区域。校园周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节假日人流密集处及食品集中交易场所。
(二)重点检查对象。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较高及风险等级调高的食品销售者、各类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主办方及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销售者。
(三)重点检查品种。冷藏冷冻食品、食盐、乳制品、食用植物油、散装食品、调味料、生鲜肉(肉制品)和水产品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历年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问题较多的食品、节日热销食品及校园周边销售的食品。
(四)重点检查内容。一是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制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设立及履职尽责情况;二是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温度全程控制、购销过程控制、贮存过程控制等食品安全管控情况;三是销售“特供酒”、过期食品等法律法规禁止销售食品违法违规情况;四是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五是自查、监督抽检、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包保干部督导等环节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六是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情况。
(五)重点检查时段。各类重大活动举办期、“两考”期间及校园开学季、“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旅游旺季及季节转换期。
四、检查方式及安排
各分局采用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指导、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专项监督抽检、联合检查、交叉互检、约谈督导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要针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重大舆情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等节点,开展专项整治,采取发布风险提醒、主动开展排查管控等措施,严防、严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鼓励联合包保干部共同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食品销售者正常经营行为的影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制定的食品销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方式、频次,并主动公示(当地政府相关网站),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按要求落实辖区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督促食品销售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跟踪整改结果;发现违法违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在依法调查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督促食品销售者追查相关食品的来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制风险,对检查中发现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销售活动,并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执法办案部门依法查处。
(三)依法信息公开。依法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着力提高监督检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让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让违法者受到震慑。
各分局要于每月16日前将《食品销售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食品科;阶段性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16日、9月16日前将报食品科;11月16日前将全年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报食品科。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