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1.酱油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2.食醋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
(二)检验项目
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三、酒类
(一)抽检依据
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DB22/T 221-2007《吉林烧酒》
(二)检验项目
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四、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无机砷(以As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
2.小麦粉检验项目包括: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
五、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
(二)检验项目
发酵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三聚氰胺。
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GB/T 8233-2018《芝麻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Q/BAAK0012S-2022《食用植物调和油》、Q/LLH 0005S-2022《菜籽油》
(二)检验项目
1.菜籽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2.食用植物调和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乙基麦芽酚。
3.芝麻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KOH)、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
七、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速冻调理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氯霉素、胭脂红。
八、饮料
(一)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产品明示、GB/T 21733-2008《茶饮料》
(二)检验项目
1.茶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茶多酚、咖啡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
2.蛋白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3.碳酸饮料(汽水)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霉菌、酵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