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执法人员重点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采购、验收、销售、陈列储存等相关环节进行检查,并查看企业留存的供货单位资质和相关记录,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
二、强化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对疫苗接种单位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查看疫苗来源是否合法,票、账、货是否一致,是否按要求存储、运输疫苗。
三、加大宣传力度。该局通过微信群、现场检查和农村市场大集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加深从业人员、消费者对《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理解。加强舆情监测,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