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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市监局发〔2023 45                

各相关科室: 

  现将《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临江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排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市场监管领域内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44条具体措施、白山市安委会99条和临江市安委会99条具体措施,全面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突出消防、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市场监管领域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职责、强化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内容 

  各相关科室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单位同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1次)。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本单位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整治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组织高压焊接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高压焊接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市场监管领域焊接作业安全职责,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举一反三组织对高压焊接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相关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要根据本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能力。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巡查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要抓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特别是新招录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和义务。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允许上岗作业。要建立动态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人员日常检查,不符合岗位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上岗作业。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领域。 

  1.消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治理。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2.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督促市场监管领域内的危化品使用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储罐区、仓储库房的安全管理。 

  针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是否检验合格、是否超超期未检、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 

  严格监督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要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工作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查无照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发现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通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处理,对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的批发零售单位,要依法查封。并予以顶格上限处罚。 

  3.交通运输。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4.燃气。加强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管道是否进行安装检验,是否有燃气管道年度检验报告,是否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对燃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开展日常维护、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演练。 

  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是否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查非法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钢瓶的行为;排查报废钢瓶是否进行破坏性处理。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属于“黑气瓶”;燃气质量是否合格;燃气灶具是否符合强制性认定标准。对违规充装等问题要严厉打击,从重处罚。 

  做好燃气管道检验验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及燃气管道改造、施工等的验收工作,确保燃气管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5.特种设备。严格落实各类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检测检验、使用登记、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措施,特别是液化气钢瓶安全整治措施。严格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上岗,确保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合格有效。 

  (二)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 

  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焊接作业的行为进行安全监管。 

  五、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10日前) 

  要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同时,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排查整治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 

  (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和帮扶阶段(2023年7月底前)。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每月及时向专业监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各相关科室要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帮扶,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精准执法和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11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全面总结排查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请各相关科室每月26日前,将行动小结报送至特设科。 

  附件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临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特成立我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俊德  局  长 

  副组长:梁启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正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荣堂  党组成员 

  成  员:黄显庭  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科 科长 

          刘  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人 

          李帅晓  市场科 负责人 

          迟  勇  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安全生产监察科),刘强为联络人,负责文件传达、数据汇总、信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