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第四季度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截止12月末, 城镇低保对象1880户2417人,发放城镇低保1302.8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960户5460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276.13万元。
二、特困供养。截止12月末,我市城市集中供养对象为28人,城镇分散供养对象为121人,发放城镇特困资金195.67万元;农村集中供养对象为108人,农村分散供养对象为377人,发放农村特困资金542.42万元。
三、临时救助。截止12月末,我市城镇临时救助共救助269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0.55万元;农村临时救助共救助26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8.47万元。
四、低收入家庭认定。截止12月末,按照“按需认定”的原则,我市配合住建部门认定享受廉租房的低保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户数为46户61人;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现有城镇低保边缘家庭21户36人;农村低保边缘家庭53户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