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季度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截止6月末, 城镇低保对象1951户2538人,发放城镇低保579.1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070户5623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050.16万元。
二、特困供养。截止6月末,我市城市集中供养对象为29人,城镇分散供养对象为111人,发放城镇特困资金80.76万元;农村集中供养对象为110人,农村分散供养对象为380人,发放农村特困资金221.92万元。
三、临时救助。截止6月末,我市城镇临时救助共救助13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6.27万元;农村临时救助共救助8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3.16万元。
四、低收入家庭认定。截止6月末,按照“按需认定”的原则,我市配合住建部门认定享受廉租房的低保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户数为17户21人;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现有城镇低保边缘家庭17户30人;农村低保边缘家庭49户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