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民发〔2022〕52号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临江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及《2022年临江市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江市民政局
2022年9月13日
临江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
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工作要求,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突出精准高效,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整治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到2025年,实现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困难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效遏制,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整治社会救助腐败和作风等问题。
1.持续惩治“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行为。以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经办人员、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违规纳入救助范围为重点,坚决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和特殊困难对象备案制度,备案资料实行双向报备,救助档案单独管理。定期对备案人员重点开展核查,至少每年开展一次近亲属备案人员全面排查;对投诉举报涉及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相关线索要深入调查核实。要加大对乡镇(街道)的监管力度,要通过入户抽查、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抽查,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做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
2.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材料,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高效对接,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推行实事求是的认定程序,对家庭成员长期失联、核查要件不全、劳动能力或残疾等级无法鉴定、家庭财产权属不清、赡养费无法核定等情况,经本人(法定监护人)签署事实承诺书后,通过乡镇(街道)集体研究决定的方式认定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3.坚决纠正敷衍塞责、拖延刁难等作风问题。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阻误拖延,要求困难群众干私活等问题。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突出协议监护人职责,对责任人履行义务不到位且造成社会影响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依法终止照料护理人(监护人)的护理监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厉整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社会救助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安全高效运转。对发现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违规套取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问责处理。
(二)有效整顿信访矛盾等问题。
1.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市民政局要在部门(政府)门户网站、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政府办事大厅)公开社会救助相关信息;乡镇(街道)要在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公开相关信息;村(居)委会要在办公场所设立长期公示栏公开相关信息,有条件的还可延伸到自然屯。公开公示信息应包括救助政策,申请审核确认程序,在保对象的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地村(居)委会和保障金额、申请对象审核审批结果以及县乡两级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加强社会救助行政文书规范使用,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或者因不再符合条件而退出的救助对象,及时书面告知理由,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处置社会救助领域突发舆情。
2.畅通信访投诉渠道。民政部门要通过网站、广播、微信、村(社区)公开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信访受理渠道,加大救助热线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尽快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归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统一受理群众诉求,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做好重复信访、越级上访特别是赴省进京上访等事项矛盾化解工作,做到生活困难的救助帮扶到位、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
3.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访事项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对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反映的实名投诉举报线索,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及时跟进。
4.重点防范“漏保”问题。要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日常走访等方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纳入救助范围,防止“漏保”问题发生。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坚持人民立场、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强化责任担当,按时序进度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
(二)强化问题整治。要坚持问题意识,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媒介,增强公众对社会救助的正面认知,要及时总结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讲好社会救助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22年临江市
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整治发生在困难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实施情况,现确定2022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以“人情保”“关系保”整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肃整治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挪用贪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狠抓各项政策落实,努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审计问题,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对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加强对“错保”“漏保”问题排查,重点做到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动态管理及时、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救助对象及供养义务人信息填报完整。
(二)聚焦群众关切,集中化解信访案件。对2021年以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名反映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人情保”、“关系保”、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以及信访积案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细致梳理,逐一调查核实,确保件件有处置、件件有答复。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加强对求助申请、投诉举报、政策建议的跟踪办理。
(三)聚焦疫情救助,落细落实兜底保障。要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用足用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细化落实具体救助措施,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做到困难人员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切实化解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四)聚焦透明公开,规范做好信息公示。公开设置社会救助服务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并接受公众监督;按规定对社会救助政策、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在保对象基本信息(救助对象姓名、居住地村居委会、享受救助金额等)、申请对象审核审批结果和县乡两级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开公示。市民政局在部门(政府)门户网站、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政府办事大厅)公开社会救助相关信息;乡镇(街道)要在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公开相关信息;村(居)委会要在办公场所社立长期公示栏公开相关信息,有条件的还可延伸到自然屯。此外,信息公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五)聚焦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备案制度。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备案资料实行双向报备,救助档案单独管理。对于乡镇(街道)单独登记备案的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市民政局要全面排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市民政局对2021年以来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对于应备案而故意隐瞒不备案的,备案后应查没有及时核查的,核查后不符合条件而纳入救助范围的,要严肃救治,必要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初)。根据《白山市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及《2022年白山市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做好具体工作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中旬-10月末)。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方案重点任务,指导各乡镇(街道)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三)重点督导阶段(11月初)。根据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力量对进展缓慢的地方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问题清单反馈,及时整改落实。
(四)全面总结阶段(11月末)。对2022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