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民发〔2021〕16号
关于印发《临江市民政局关于“五化”抓
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各公(民)办社会福利机构:
现将《临江市民政局关于“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4月6日
临江市民政局关于“五化”抓
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民政厅、白山市民政局、临江市安委会推进“五化”工作法落实到民政安全生产各领域和每个环节,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按照省民政厅、白山市民政局、临江市安委会关于“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极致化”的工作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重点,围绕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实际,细化实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措施、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五化”工作在全市民政系统落实。
(一)坚持“清单化”管理。
1.责任清单。一是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厅字〔2018〕37号),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市政府“三定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后各科室业务职能的变化,进一步明确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任务清单、工作职责分工,重新修订并落实《临江市民政局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监管任务,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坚决堵住监管漏洞,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完成时限:4月底前)。二是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委〔2020〕10号)要求,制定本局安全监管任务清单和职责清单(完成时限:4月底前)。三是依据《吉林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通知》(吉安委〔2019〕14号),局机关相关科室督促本科室监管企事业单位制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时限:4月底前)。
2.任务清单。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重点任务为主线,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个专题和养老服务、社会事务2个专项方面任务清单(完成时限:4月底前)。
3.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及时向省民政厅和市安委会办公室上报“2张清单”和其他上报相关报表。(完成时限:每月26日前)。
责任科室:局社会事务科、局福利科
(二)坚持“图表化”推进。
1.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为主线,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作战图集》,内容涵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个专题和养老服务、社会事务2个专项方面内容,均以图表的形式逐项注明具体工作、推进措施、进展情况、成果形式、责任科室等(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制定工作流程图。局事务科、福利科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和事故调查等流程图,督促本科室监管单位制定安全操作流程图、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等(完成时限:4月底前)。
3.按图严格整改。针对养老机构、社会事务等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隐患,逐个单位挂图作战、对照整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特别台账,局长会亲自推动解决(完成时限:持续排查整改)。
4.照图调度督办。局事务科、福利科要尽职履责,日常照图检查,年底照图考核,失职照图追责。
责任科室:事务科、福利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手册化”操作。
1.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手册。根据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的工作任务清单、工作职责分工,制定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手册,照册部署和检查指导工作。(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安全监管手册。社会事务科、福利科要根据民政部的行业为标准,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手册,日常照册检查、照册监管。(完成时限:4月底前)
3.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操作手册。社会事务科、福利科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制定《岗位安全操作》《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手册》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手册》。 救助站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上述手册。
责任科室:事务科、福利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模板化”运行。
社会事务科、福利科要在本科室监管单位中各选一家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试点,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模板、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模板以及应急管理模板。5月底前完成模板试点工作;7月底前形成一批模板,推广一批经验,取得一批成果。
责任科室:事务科、福利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机制化”落实
全面落实《吉林省民政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及《民政行业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加强机制体系建设,切实强化安全监管。
1.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要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和周边单位、团体签署应急联动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健全事故闭环工作机制。要逐步建立健全源头管控、司法衔接、部门联动、协同监管、定期约谈、应急处置、社会监督、持续改进、诚信监督警示教育、督办调查、事故通报等制度建设。(完成时限:4月底前)。
3.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完善风险管控机制,推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评估管控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制度,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制度。(完成时限:5月底前)。
4.健全安全生产预防机制。要牢牢把握季节性变化规律及民政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在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科学分析研判安全风险,提出预警提示,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检查(1、2、3月份,根据“两节”两会重点时段;4、5月份,根据天气转暖、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等特点;6、7、8月份,根据汛期、雨季、高温天气等特点;9、10月份,根据冷暖变化不规律、生产活动抢进度等特点;11、12月份,根据天气寒冷、路面结冰等特点)。(完成时限:每个节点前)。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4月底前):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并下发。
第二阶段(4月至12月):组织实施,局社会事务科、福利科围绕“五化”要求对标对表,逐项组织落实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调度督导。局安监科要于每月7日前向省民政厅,每月26日前向临江市安委会办公室上报“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动态更新情况;7月10日前向省民政厅上报“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12月20日前,上报“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局长将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副局长具体抓、抓具体,确保清单、图表、手册、模板、机制落实落细,贴近具体工作,确保“五化”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