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民发〔2021〕9号
关于印发《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各公(民)办社会福利机构:
现将《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2月5日
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
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民政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民发〔2021〕6号号)、《白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白山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山民发〔2021〕14号)和临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安委办发〔2021〕11号)文件要求通知,进一步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根据《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及本单位的具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事务科和福利科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市民政局党组、班子会议要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市民政局将分级分批次组织民政系统安全监管干部和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达到全覆盖。3.局相关科室按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活动,利用相关载体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4.局相关科室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业务工作调研、督导、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牵头科室:局安监科;责任科室:局事务科、局福利科)
(二)全面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要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相关规定,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推动企业开展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覆盖率100%。3.要聘请专家或者第三方监管机构,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4.要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5.要进一步推进安全基本规范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五个一”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6.要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责任科室:局事务科、局福利科)
(三)深化消防安全整治。1.要全面推进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有效整改。2.要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春节”两会期间殡仪馆、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和火灾等安全事故。3.市民政局将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严格执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推广典型经验做法。4.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标准。5.要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形成多样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良好格局。(责任科室:局事务科、局福利科;)
二、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2月初)局安监科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三年工作方案》,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方案,任务明确,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作出详细安排部署。
(二)集中治理(2月至12月)。局安监科负责建立“四个清单”合账,准确掌握重点工作任务及本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定期上报情况(每月27日前)。局安监科要定期更新“四个清单”,每月27日前向白山市民政局和临江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情况和“四个清单”。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决不能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二)加大宣教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精准组织排查,深入督导检查。要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与秋冬会战、冬春火灾防控、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假日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有序组织实施。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肃纪问责。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市民政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纪鹏飞,电话:0439-5219573,邮箱:741052846@qq.com。
附件:
1、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
3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
4临江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