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临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议领域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

二、申请条件

凡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智力、精神一、二级和肢体一级残疾)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救助供养标准

2020年城镇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月人均676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月人均423元。

四、申请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书(需体现本人是否有劳

动能力,是否有生活来源,以及财产状况和赡养、抚养、扶养书面声明);3.承诺书;4.残疾证(仅限于残疾人)。

五、办理流程

申请→信息核对→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批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七、办理地点

各乡镇(街)民政办公室或乡镇服务大厅

八、咨询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临江市民政局

5219575

建国街道

5222612

新市街道

5233609

兴隆街道

5229003

大湖街道

6132789

森工街道

5219369

大栗子街道

5726900

桦树镇

5826306

六道沟镇

5816032

苇沙河镇

5059010

花山镇

5716994

闹枝镇

5151010

四道沟镇

5786011

蚂蚁河乡

521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