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
二、申请条件
凡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智力、精神一、二级和肢体一级残疾)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救助供养标准
2020年城镇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月人均676元,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月人均423元。
四、申请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书(需体现本人是否有劳
动能力,是否有生活来源,以及财产状况和赡养、抚养、扶养书面声明);3.承诺书;4.残疾证(仅限于残疾人)。
五、办理流程
申请→信息核对→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批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七、办理地点
各乡镇(街)民政办公室或乡镇服务大厅
八、咨询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临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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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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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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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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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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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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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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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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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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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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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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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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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栗子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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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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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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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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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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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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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沙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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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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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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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6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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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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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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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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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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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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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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