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临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议领域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临时救助审批

二、申请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居民因火

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意外事件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三、临时救助标准

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和急难程度进行综合评估,急难型救助每人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支出型救助每人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 6个月)的城市低保标准。

四、 申请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明或居住证及其复印件;2.申请书;3.家庭遭遇困难证明;4.收入、财产情况证明;5.赡(扶、抚)养义务关联人收入、财产情况证明或乡镇(街)及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6.其他与临时救助有关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申请→信息核对→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批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七、办理地点

各乡镇(街)民政办公室或乡镇服务大厅

八、咨询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临江市民政局

5219575

建国街道

5222612

新市街道

5233609

兴隆街道

5229003

大湖街道

6132789

森工街道

5219369

大栗子街道

5726900

桦树镇

5826306

六道沟镇

5816032

苇沙河镇

5059010

花山镇

5716994

闹枝镇

5151010

四道沟镇

5786011

蚂蚁河乡

521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