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临时救助审批
二、申请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我市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居民因火
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意外事件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三、临时救助标准
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和急难程度进行综合评估,急难型救助每人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支出型救助每人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 6个月)的城市低保标准。
四、 申请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明或居住证及其复印件;2.申请书;3.家庭遭遇困难证明;4.收入、财产情况证明;5.赡(扶、抚)养义务关联人收入、财产情况证明或乡镇(街)及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6.其他与临时救助有关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申请→信息核对→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批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七、办理地点
各乡镇(街)民政办公室或乡镇服务大厅
八、咨询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临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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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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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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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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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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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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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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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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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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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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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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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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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栗子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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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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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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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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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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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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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沙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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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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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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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6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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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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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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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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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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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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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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