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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民政办、市救助管理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精神,按照民政部部署要求,省民政厅决定从2020年4月下旬至2020年10月底,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低保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及其他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监护不当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等基本信息,精准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编制、人员、设施、设备、服务提供等情况,解决现有信息系统中乡镇(街道)、村(居)数量与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数量不匹配的问题,全面推广应用民政部“金民工程”建设的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细化完善关爱服务政策措施、补足关爱服务体系短板、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系统支撑,切实提高精准关爱服务水平和工作实效。

二、排查对象

(一)农村留守儿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务工时限,各地可按连续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把握。

(二)困境儿童:一是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低保家庭的、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儿童。二是自身残疾儿童,主要是有残疾证的儿童。三是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儿童,主要包括孤儿(含其他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监护不当儿童。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民发〔2019〕47号)认定;孤儿(含其他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按照《吉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吉民发〔2019〕42号)认定;监护不当儿童指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三)农村留守妇女:丈夫连续外出务工、经商等半年以上、本人留在农村居住生活、不满六十周岁的妇女。

(四)儿童督导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人员。

(五)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有未成年人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

(六)儿童主任:村(居)民委员会中负责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人员。

三、使用的信息系统

(一)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就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系统”)

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三留守系统”),由乡镇(街)为下辖的社区、村设立账号密码。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24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按照排查对象定义要求,全面开展精准摸底排查工作。

(二)整改任务落实阶段(2020年5月20日前)

根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市民政局联合乡镇街对照乡镇(街道)和村(居)行政区划,配齐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务必于5月20日前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信息数据录入“三留守系统”,确保各项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各乡镇街在使用“综合系统”、“三留守系统”期间,如发现系统中行政区划代码同本地实际行政区划代码不一致,请报市民政局统一汇总,报省民政厅进行调整。

(三)信息数据录入第一阶段(2020年5月30日前)

将农村留守妇女信息数据录入“三留守系统”,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数据录入“综合系统”;更新完善“三留守系统”中的农村留守儿童(含其他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6月1日后,“三留守系统”将停用,相关数据由民政部信息中心全部迁移至“综合系统”。

(四)信息数据录入第二阶段(2020年8月31日前)

6月1日后,将监护不当儿童信息数据录入“综合系统”中的困境儿童模块,将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信息数据录入“综合系统”中的机构情况模块。同时,市民政局将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依托“综合系统”建立各类排查对象信息台账。

(五)抽查核实阶段(2020年9月30日前)

市民政局将组织力量,按照“属地负责、分级抽查”的方式,对排查信息以及录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市民政部门于9月1日前全面核实各乡镇(街道)采集录入的信息数据。白山市民政局于9月20日前抽查核实不少于50%的辖区信息数据。省民政厅于9月底前抽查核实不少于50%的市(州)信息数据。

(六)成果分析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

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分析本级儿童福利信息数据,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切实提高精准关爱服务水平和工作实效。省民政厅将各地信息录入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估指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市民政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统筹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督促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面细致开展摸底排查和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摸底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合理安排进度。各乡镇街要根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情况,合理安排摸底排查工作,要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信息完善工作放在优先位置。从2020年5月初开始,省民政厅将建立每月通报制度,每月调度一次各地录入进展,数据直接从系统中调取。对没有按时完成数据录入的地区,将通报限时整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数量与系统行政区划信息中乡镇(街道)、村(居)数量不匹配的,要提供书面说明,由市民政局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民政办及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既定时间完成摸底排查任务。对于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四)确保数据精准。各乡镇街要按照数据指标口径,认真做好数据采集汇总工作。要确保系统中录入的信息台账与纸质台账、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做到动态更新、不漏一人,精准掌握各类服务对象基本情况,为分类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市民政局至少每半年和市残联、市统计局和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共享一次信息数据。

(五)加强监督指导。市民政局、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儿童福利工作,督促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的同时加大儿童福利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对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他们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联系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高伟 0439-5219572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