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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江市民政局开展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各公(民)办福利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景俊海省长指示要求,及时汲取国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及服务对象安全意识和技能,按照《吉林省民政厅关于下发〈开展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分众化安全生产案例教育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民政局相关科室要在临江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在第一时间、量身定制案例教育方式和内容,使本局监管民政服务机构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措施

(一)第一时间下发警示通报。典型事故发生后,局机关相关科室要第一时间会商研判,及时下发警示通报,介绍事故基本情况,做出初步原因分析,提出防范要求,并将警示通报传达至市民政局监管的相关民政服务机构。

(二)第一时间开展警示宣传。局机关相关科室要根据事故特点,第一时间组织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时长不超过2分钟)和安全提示等,第一时间在“临江市养老院”微信群里对市民政局监管的相关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警示宣传。各相关民政服务机构法人要把“临江市养老院”微信群里的警示教育片转发给本单位工作人员。

(三)第一时间组织宣讲培训。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后,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及时组织权威专家,深入基层,面对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宣讲,深入剖析,提出防范对策。同时局机关相关科室要指导本科室分管的民政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开展案例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宣部等8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64)精神,在做好日常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并指派局安监科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案例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考核权重。省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并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对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省民政厅也将结合年度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请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民政局监管民政服务机构做好迎检准备。

(三)总结先进典型。局机关相关科室要总结各地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及时学习、交流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深入开展。每次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后要及时向省民政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落实情况。

(此文件公开发布)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