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民发〔2018〕20号
临江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工作项目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局领导班子会研究,现就全局具体业务项目调整分工如下:
一、领导班子项目分工
局 长 张宇庆
负责主持管理民政局全面工作项目。
副局长 徐长虹
1、协助局长负责分管科室的业务项目:财务、资产核算、民政审计、统计、优抚待遇、退役士兵安置和技能培训、申报双拥模范城、全市流浪乞讨人员和困境儿童救助安置、发放老龄补贴、老年免费乘车业务、维护老年人权益、临江市光荣院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等。
2、负责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种业务项目及本级分配的业务项目:招商引资、统战工作及待分配的临时、突发项目。
3、负责相近、相关、相联单位的业务项目: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系统、粮食商务、统计、统战部、武装部、部队等。
副局长 孙凤海
1、协助局长负责分管科室的业务项目:党务、政务、人事、城乡特困、城乡低保、安全生产、救灾救济、残疾人补贴、民办养老机构审批、春节走访慰问、社会孤老的收养、救灾物资储备、基建项目、审核和检查福彩投注站、“四保临江”战役纪念馆建设与管理等。
2、负责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种业务项目及本级分配的业务项目:非公党建、工会、向上争取资金及待分配的临时、突发项目。
3、负责相近、相关、相联单位的业务项目:发改、团委、国土、住建、林业、人社、安监、消防、教育、卫生、旅游等。
纪检组长 孙善芝
1、协助局长负责分管科室的业务项目: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婚姻登记、机关日常考勤、慈善活动、慈善资金管理、临时办公室业务等。
2、负责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种业务项目及本级分配的业务项目:妇联工作、绩效考核、临江市民生实事、白山市十大工程、扫黑除恶及待分配的临时、突发项目。
3、负责相近、相关、相联单位的业务项目:纪检、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工信、妇联等。
副局级 吴允明
1、协助局长负责分管科室的业务项目: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所在地迁移的审核报批、村(居)委会行政区划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调处行政区域争议、指导全市地名、基层政权建设、城乡社区建设与服务管理、非公登记和检查、社会事务工作、孤儿收养登记审批、公墓选址和项目申报、殡仪馆日常监管、殡葬改革工作、殡葬执法、全局法制工作、全局行政许可事项(只跑一次)、政务大厅业务等。
2、负责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种业务项目及本级分配的业务项目:脱贫攻坚、省厅“三大”活动及待分配的临时、突发项目。
3、负责相近、相关、相联单位的业务项目: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工作(乡镇街)、交通、水利、环保、市场管理、文体、扶贫办、法制办、政务大厅等。
二、本科室工作项目
(一)财务科
1、财务业务:编制年度预算资金、编制年(月、季)决算报表、签发支票、管理财务印章、追缴欠款、财务内审工作、发放公务员交通补贴、缴纳水电费和通话费。
2、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拨付、日常办公核销、民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核算、审核监督民政资金用途、资金公示。
3、专户管理:临江市民政局基本户、临江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慈善会、急难专户、救灾专户、城市医疗专户、农村医疗专户、救助站、军休站、社会救助事业中心账户、老龄办账户、福彩中心账户、公益金专户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有关账务工作。
4、统计:节能年(月、季)报表、统计登记固定资产。
5、会计凭证:填写整齐,装订成册,保存完好。
(二)优抚科(军休站)
1、退役军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技能培训。
2、义务兵:优待金和自主就业补助金的发放。
3、双拥工作:双拥工作的组织协调、申报双拥模范城、开展双拥活动。
4、优抚对象:抚恤金预算和发放、优抚对象享受待遇认定。
5、离休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方面工作。
6、烈士:评定初审、申报烈士材料。
(三)救助站
为流浪、乞讨人员、困境儿童提供饮食、住处、资金等帮助,管理救助车辆。
(四)老龄办
负责老龄委日常工作、开展老龄文体活动、老年维权、发放老龄补贴、老年免费乘车业务。
(五)公办养老机构
临江市光荣院、临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入住老人的饮食、住宿、取暖、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四保临江”纪念馆
1、维修改造战役纪念馆,做好工作人员管理与培训。
2、负责组织开展纪念活动。
3、负责战役纪念馆消防安全工作。
(七)党政办
1、党务:党建、党员学习、党务活动、记录党委会议、收缴党费、民政系统干部培训。
2、政务:承办重要会议、起草综合性文件、收发文件、编制全局发展规划、宣传报道、会议通知、公务接待、申请公车、采购办公物品、档案管理、后勤管理、保密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公章管理。
3、绩效考核:迎接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考核、考核民政局各科室、考核民政工作人员。
4、人事管理:人员编制、工资、人事报表、职称。
(八)基建办
1、基建项目:申报民政重点项目,做好可研、评审、预算等工作;完成民政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基建工程和养老机构维修改造。
2、按要求办理民政工程项目施工设计、招投标等事宜。
(九)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监督检查乡镇(街)城镇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特困供养业务审核审批情况及定点医院“一站式”服务、信访接待、低保金发放、医疗救助金发放、特困供养资金发放、拨付临时救助资金。
(十)救灾救济保障科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市养老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2、救灾救济:救灾物资储备库日常管理、救灾报表、核查灾情、发放救灾物资、编制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
3、福利工作:养老机构审批、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补贴、社会孤老的收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管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相关社会福利工作。
(十一)福彩中心
1、审核投注站:在本市范围内的福利彩票投注站的设立、迁移、变更、暂停销售和撤销的审核上报工作,上报省福彩中心审批。
2、监督检查投注站:定期检查全市电脑福彩投注站的销售情况,严防非法彩票销售。
(十二)监察室
1、纪检监察:重点对低保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款物、优抚安置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查处民政系统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强民政系统工作纪律,负责机关日常考勤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定期通报纪律情况。
2、慈善业务:开展慈善捐款活动、负责慈善资金管理与使用。
(十三)婚姻登记处
全市法定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管理工作。
(十四)社会事务科
1、行政审批: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所在地迁移的审核报批。村(居)委会行政区划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本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审批;孤儿收养登记审批;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社区服务项目审批。梳理全局行政许可事项,承担政务大厅业务工作,完成“只跑一次”工作任务。
2、基层政权:村级政权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社会事务工作、指导社区人员培训。
3、非公登记:全市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依法取缔非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4、依法行政:负责全局法制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5、其他事务:统计留守儿童、妇女,指导全市地名工作,调处行政区域争议。
(十五)殡仪馆、殡葬管理所
殡仪馆负责全市火化区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及殡仪服务等相关工作。
殡葬管理所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宣传、执法等工作,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协助社会事务科完成临江市公墓选址、项目申报、公墓建设规划等相关工作。
三、分配科室的业务项目
(一)财务科
1、招商引资: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2、负责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银行系统、商粮局、统计局等部门的业务项目。
(二)优抚科
1、统战工作:加强民政系统统战工作,以及与党外人士共事等诸多内容。
2、负责武装部、部队、边防、人社局等部门的业务项目。
(三)党政办
1、工会:收缴会费,开展工会活动。
2、团委工作:做好民政系统青年思想教育、技术培训、文化活动等工作。
3、负责市委组织部、市委办、政府办、团委、人社局等部门的业务项目。
(四)基建办
1、民生实事:按要求上报全局民生实事工作进度。
2、统计上报“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度。
3、争取资金: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向上争取资金任务。
4、负责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的业务项目。
(五)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1、妇联工作:定期开展妇联活动,维护女性权利。
2、负责卫计局、教育局、妇联等部门的业务项目。
(六)监察室
1、白山十大工程:按上级要求做好督促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负责市纪委、政法委、巡查办、司法局等部门的业务项目。
(七)临时办公室
1、信访维稳:日常接待、首问负责制、信访排查、信访报表等。
2、扫黑除恶:按市政法委要求开展摸查、信息报送、宣传等工作。
3、负责政法委、巡查办、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的业务项目。
(八)社会事务科
1、完成非公单位党建组织的核查工作。
2、做好省厅“大督查、大调研、大落实”活动。
3、负责市委组织部、工信局、扶贫办、法制办等部门的业务项目。
(九)殡仪馆、殡葬管理所
1、脱贫攻坚工作: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及时报送扶贫材料,制定帮扶措施,完成贫困户脱贫任务。
2、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环保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的业务项目。
临江市民政局工作项目分工以本通知为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分配业务项目的解释说明
为让全局工作人员熟悉和了解业务项目的分配情况,便于今后开展工作,统筹做好民政各项事业,现作如下解释说明:
一、分配业务项目的原则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每项工作有具体的人管理、负责和监督,让每项工作落实到位。
2、科室要全面负责承担的业务和分配的业务项目,实行负责到底的原则。
3、实行经办人制度,坚持项目总负责人的原则。
4、今后工作中,如有临时增加工作任务,需要调整时,将按职责和业务范围,经局班子研究后,再进行动态分配到具体业务科室。
二、管理业务项目的举例说明
副局长 徐长虹:
1、统战工作:总负责人徐长虹,由优抚科负责民政系统具体统战业务项目,做好统筹管理。
副局长 孙凤海:
1、工会:总负责人孙凤海,由党政办负责民政系统具体工会业务项目,做好统筹管理。
2、非公党建:总负责人孙凤海,由社会事务科负责民政系统具体非公党建业务项目,做好统筹管理。
3、向上争取资金:总负责人孙凤海,由基建办负责民政系统具体争取资金的业务项目,做好统筹管理。
纪检组长 孙善芝:
1、妇联工作:总负责人孙善芝,由社会救助事业中心负责民政系统具体妇联业务项目,做好统筹管理。
2、信访维稳:总负责人孙善芝,由临时办公室负责民政系统具体信访维稳的业务项目,做好统筹管理。
3、扫黑除恶:总负责人孙善芝,由临时办公室负责民政系统具体扫黑除恶的业务项目,做好统筹管理。
4、民生实事:总负责人孙善芝,由基建办负责民政系统具体临江市民生实事的业务项目,做好统筹管理。
5、十大工程:总负责人孙善芝,由监察室负责民政系统具体“白山十大工程”的业务项目,做好统筹管理。
副局级 吴允明:
1、脱贫攻坚:总负责人吴允明,由殡仪馆负责民政系统具体的扶贫业务项目,做好统筹管理。
2、省厅“三大活动”:总负责人吴允明,由社会事务科负责省厅“大督查、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的具体业务项目,做好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