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民发〔2018〕62号
关于印发《临江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各公(民)办福利机构:
现将《临江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理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8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理年”工作方案
根据临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安委字〔2018〕5号)文件精神,持续巩固临江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和“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工作成果,临江市民政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为载体,以“顺体制、压责任、强功能、补短板、治隐患”为重点,强化依法治理、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基础治理等“五大治理”,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为我市民政系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推进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从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治理转变,从单一安全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变,从传统监管方式向现代监管方式转变等“五大转变”。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责任体系,全力控制一般事故,努力减少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推进法治建设,强化依法治理
完善集“预防、惩治、监督、保障”于一体的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机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一)加快标准化建设。局机关相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民政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大力推进本科室分管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二)强化安全执法。局机关相关科室健全并落实“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等制度,严格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处罚措施,严格落实“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要求。(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三)加强监督检查管理。局机关相关科室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批准、备案、实施、考核、通报”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计划可落实、日常可监督、年终可考核、失职可问责。(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四)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通过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所有民政监察执法人员应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五)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制度。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等行为。(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三、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专项治理
精准实施社会福利机构专项治理。聚焦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瞄准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等人员密集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精准施策。局机关相关科室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时限和措施。全面普查民政系统人员密集单位,对安全条件差、人员零散、不具备维修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资源整合。深入排查治理电气线路及燃气管道、锅炉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四、推进精准管控,强化系统治理
加强源头治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领域、全流程、全天候防控,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可控性。
(一)严把规划设计安全关。把安全风险管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专项规划,严格组织实施。各公(民)办养老机构、市殡仪馆的空间布局以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二)淘汰不安全产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整改、整合、关停、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公(民)办养老机构。(局事务科、局救灾科)
(三)开展民政系统风险点普查、辨识、评估。建立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四)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确定每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责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落实科学管用的技术、制度、管理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五)深化“打非治违”。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季节性、周期性、关联性等规律特点,突出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行动。(局事务科、局救灾科)
(六)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构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张网”,提高事故现场监测预警、辅助决策和协调指挥能力。局机关相关科室要主动与市安委会办公室沟通,将民政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入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张网”(局安监科)
(七)加强应急演练。督促本科室分管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同一场所内有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落实联动协作机制。市光荣院、市殡仪馆、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各民办养老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二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演练,省民政厅绩效考核优秀标准为每年四次,具体视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推动本科室分管单位在重点岗位设置应急处置卡,做到“一人一卡”“一岗一责”,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五、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综合治理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深化单位领导责任,细化科室监管责任,突出各科室分管单位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
(一)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纪委监委备案。(局安监科)
(二)深化安全生产“五个一”(一业一规、一企一标、一岗一责、一人一卡、一日一醒)工程建设。(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三)完善“12350”举报投诉机制。进一步做好举报受理、分办、调查、处理、反馈等环节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提高举报投诉奖励额度,依法依规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局机关各科室、全部局属事业单位、各民政局监管单位)
六、推进能力建设,强化基础治理
坚持立足基层、强化基础,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实现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一)大力推进科技兴安。继续在高危行业领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合作,推广应用先进的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和产品。(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二)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整合民政系统各类应急资源,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配强救援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试点工作,健全应急物资维护、补充、更新和调运机制。(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局财务科)
(三)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列支、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专项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局财务科、局救灾科、局事务科、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各民办养老机构)
(四)强化民政局监管单位安全投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监管本科室分管单位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开展教育培训。(局救灾科、局事务科)
(五)推广先进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本科室分管单位学习借鉴优秀单位安全管理中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全面提升本科室分管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树立几个标杆单位,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局救灾科、局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