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教体发〔2025〕35号
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依据白山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督导评估的通知》(白山教督字﹝2025﹞1号)文件要求,按照《临江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义务教育质量、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临政教督委办﹝2024﹞3号)安排,临江市教育和体育局于2025年10月中旬开展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按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附件4),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共19项关键指标和49个考查要点;按照《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附件5),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履行职责、课程教学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组织管理、学生适宜发展等5个方面,共18项关键指标和49个考查要点。
二、评价实施
(一)县级督评。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对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入校实地开展评价工作,留下“问题清单”,学校要针对清单中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
具体行程如下:
督评时间 |
学 校 |
10月13日上午 |
第一中学 |
10月13日下午 |
第二中学 |
10月14日上午 |
特殊教育学校 |
(二)市级复评。按照白山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督导评估的通知》(白山教督字﹝2025﹞1号)文件要求,白山市督导组将于10月27日到我市入校实地开展办学育质量评价工作,请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对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实施教育质量评价是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明确重点,压实责任,推进评价工作举措有效落实。
(二)严格工作纪律。督导组成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联系人及电话:宋坤 18904495766
临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