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25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的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做好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资助工作,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通知》,特制定《临江市2025年度励耕计划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11日
临江市2025年度励耕计划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的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做好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资助工作,特制定《临江市2025年度励耕计划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励耕计划,对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实行资助,解决优秀教师生活困难,激励一线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上水平,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助对象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是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具体范围如下:
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2.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3.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以下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资助教师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
三、资助标准
励耕计划包括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两部分,今年我市分配计划名额6名。一般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重点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万元。
四、评选标准
1.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
2.一线教师优先;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优先;师德师风良好、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优先;教师本人患重大疾病优先;上年度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得连续申报。
3.家庭成员2人以上在教育系统工作只能由1人申报参评。
五、评选程序
1.初评(6月12日—6月17日)
各校不设名额,符合条件教师自愿申报。教师填写申请表、提供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工会出具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本人或家庭成员病历材料、学校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及其他贫困证明材料,学校召开初评会议审议。
2.复评(6月18日—6月23日)
学校初评通过后将材料上报资助中心,市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各校代表召开评审会议,局党建办全程监督,逐一评议、核实佐证材料、以投票方式评出拟资助人选。
3.终评(6月24日—6月25日)
资助中心将评审会议评出的拟资助人选上报局党组会终审,最终确定拟资助人选。
4.公示(6月26日—7月4日)
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临江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后将资助金直接汇入教师本人姓名银行卡,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组织教师签收。
七、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工作程序。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要求,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注意资料收集与留存。注意留存工作各环节工作档案及影像资料,同时注意搜集典型案例材料,以备检查评估。
3.材料报送。请各校与6月18日将学校初审会议记录、申请书、申请表、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或家属病历材料(第1、2页和报销发票)按规定时间汇总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bc6936060@163.com。
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早8:30—晚4:30。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843995067
地址:临江市学生资助中心(彩虹桥东侧原老一中宿舍楼3楼)
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
2.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1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
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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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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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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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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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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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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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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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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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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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工作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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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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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经 济 状 况 |
主要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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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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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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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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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和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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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彩 票 公益金 项 目 资助款 理 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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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初 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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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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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部 门 评 审 意 见 及公示 结 果 |
县级部门负责人签名: 公章 |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教师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县级部门评审;
2.“家庭成员情况”一栏须填写家庭所有成员的详细信息;
3.“申请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资助款理由”一栏应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学校初审意见”和“县级部门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两栏填写应尽可能详细,校长和县级部门负责人须分别签名(人名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县级部门公章。
附件2
励耕计划申报材料目录
1.申请书(1份,学校盖章签字);
2.申请表(1份,学校盖章签字);
3.提供户口、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校工会出具家庭收入情况证明(1份, 学校盖章);
5.本人或家庭成员病历或其他经济困难证明材料(1份,本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