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师风重点问题整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寒假期间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及收受节礼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临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月2日
临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寒假期间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及收受节礼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办班补课的若干规定 (2020年修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继续加大寒假期间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力度,整治和查处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及收受节礼等重点问题,重点查办不收敛、不收手、继续私自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办班或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败坏师德典型事件,以此推进师德师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二、具体内容
(一)关于违规办班补课
1.严禁教师参与违规家教;
2.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
3.严禁教师以“个别辅导”名义变相违规补课;
4.严禁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
5.严禁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组织
的违规补课;
6.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补课办班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严禁教师组织及参与线上线下各种形式违规办班补课;
8.严禁学校组织各种占用学生假期的补习班、提高班、突击班等任何形式的补课。
(二)关于收受节礼
1.严禁教师收受毕业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股权、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包括电子手段支付的手机话费、流量费、上网费等;
2.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3.严禁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
4.严禁教师借家委会、班委会等名义收取金钱用于为教师购买节礼、纪念品等;
5.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的寒假违规办班补课及收受节礼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和包保名单,坚决治理学校及在职教师利用假期违规办班补课行为和违规收受节礼行为。
2.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专题会议,做好宣传教育、安排部署等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文件精神及师德规范、准则、办法的宣传、解读,做到全员应知、必做。
3.加强监督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加强监督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问责。市教体局将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开展督查,对违规办班补课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全系统通报。
四、有关处理
1.凡经核实有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办班、补课的,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在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分级聘用、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不予考虑,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屡禁不止,二次违纪者取消五年内职务评聘和晋升资格。
2.凡经核实有违规办班补课行为的学校,将对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中实行降级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在职教师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学校校(园)长及管理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机构
临江市教体局寒假期间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及收受节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 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继忠 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徐晓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部门:局内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校外教育指导中心。
举报电话:5222577 5236565
举报邮箱:jyj5222577@163.com
ljshdjshbgsh@126.com
附件:XX学校寒假期间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及收受节礼承诺书
附件
XX学校寒假期间治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及收受节礼承诺书
为切实治理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行为,坚决遏制寒假期间我校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及严重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现象的发生,确保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良好发展,共守一方纯洁的教育空间,本人特作出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治理违规办班补课及收受节礼的规定。
2.严格贯彻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本人绝不组织及参与线上线下各种形式学生参与的补习班、培训班、艺体班、提高班、辅导等违规补课,或以“个别辅导”名义变相的违规补课。
4.本人绝不受聘或兼职参加社会各类培训班、补习班等教学活动,不为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也不通过各种媒体为社会培训机构传播广告提供相关信息及任何便利。
5.本人绝不组织、推荐、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或补习班、培训班、特长班、衔接班、自习室等。
6.本人绝不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特长班、衔接班、自习室等。
7.本人绝不收受毕业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股权、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包括电子手段支付的手机话费、流量费、上网费等。
8.本人绝不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及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支付应由教师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任何费用。
9.本人绝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以上承诺,若出现问题,本人愿接受上级和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
学校(盖章):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