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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江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202435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临江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江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2

 

 

 

临江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吉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切实保障教育公平,根据《吉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吉教基〔2024〕3号)《白山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白山教基字〔2024〕14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问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近年来国家、省、市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政策措施、重点环节,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以及各类违规行为,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于每年5月将摸底调查情况报送教育局,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分析,保障学位供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以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为基准,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方式,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将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办学性质和办学层次改变、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将会进行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必要时召开听证会进行讨论,在此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根据《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附件1)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多渠道、多形式提前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入学公告,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明确新生入学提交材料内容和提交要求,做到集中时间、集中地点、一次性收取,做到一次采集、多次复用,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动次数。联系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建设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

(四)健全有序录取机制。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明确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将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招生政策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入学。建立和完善学位预警制度,定期摸底、适时预警、提前公告、动态管理,要明确预警起始时间,动态发布解除预警公告,同时做好预警期间购房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严格落实“阳光分班”,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积极探索“长幼随学”服务,在保证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且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可适当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加强辍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保尽保。进一步健全完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常态化开展入校专项行动、数据比对核查、学籍系统监测,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规范建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委托开展鉴定评估,提出分类安置建议,统筹学校招生计划,确保随班就读学位,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六)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矛盾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教育局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监管和工作指导,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工作实效。各学校要按照对照检查表(附件2)的排查要点,在规定时限内逐条逐项开展对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并于96日前全面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工作总结。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学区划分、招生政策、入学资格、报名流程、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宣传推广招生工作典型经验。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三)加强督导问责。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平台,完善考核机制,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把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对学校政绩考核、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招生期间问题频发、舆情较多学校的指导,对因执行政策不坚决,办法措施不规范、招生程序不到位等,导致招生工作中发生违规行为,扰乱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教育局将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抽查,通报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

联系人刘宇虹

联系电话0439-5218848

邮箱ljsyjyjjk@163.com

 

附件:1.高效办成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

2.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对照检查表

 

 

 

附件1

高效办成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吉林省教育厅高效办成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精神,推进高效办成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视角和需求出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效能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办”,实现入学流程最优化、所需材料最简化,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任务举措 

(一)简化招生入学流程。各学校要全面、细致梳理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流程,对流程设置不合理、不清晰、存在“回流”现象等问题进行全面治理,简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流程,明确新生入学提交材料内容和提交要求,做到集中时间、集中地点、一次性收取,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办”。

(二)优化数据采集程序。优化采集、审核程序,统一格式、统一标准采集入学信息,做到“一次采集,多次复用”,有效减少群众跑动次数。根据适龄入学人数,合理设置线下信息采集网点,提供必要保障,满足不同群众办理需求。

(三)建立数据核验机制。积极协调公安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全面梳理、明确新生入学所需提交的信息内容、获取途径和校验方式等,建立核验机制,实现数据共享最大化、数据交换最优化,最大限度减少数据核验流程和时间。教育局或学校在辖区范围内,会同信息主管部门对入学所需信息进行集中核验,提供信息和佐证材料提交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充内容和要求,避免群众多次重复、多部门跑动。

(四)持续巩固工作成果。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梳理实践中形成的典型做法,巩固阶段性成果,对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各学校好经验好做法交流分享,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提质增效。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人员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定期检查任务落实情况,确保任务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当地政务服务场所或网络平台、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线下线上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在显著区域放置入学办理流程宣传板或链接等方式,广泛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的家长,多渠道、及时、准确、全面获取事项办理流程和所需信息报送内容、提交要求、办理场所等信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强化效能监管。持续跟进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强化监管责任。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期间,教育局将通过实地踏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抽查各学校落实情况,务求工作实效。

 

 

附件2

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对照检查表

 

 

重点

任务

 

排查要点

 

完成

时限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教育行政部门所辖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

 

 

 

5月底前

2.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是否有明确的实施依据、范围、要求和程序

3.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是否经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出台或审批、备案

4.学校是否存在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违规行为

6月底前

5.学校是否存在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等违规行为

 

 

 

 

 

 

 

9月中旬前

6.初中学校是否存在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等违规行为

7.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存在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违规行为

8.学校是否存在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行为

9.学校是否存在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违规行为

10.学校是否存在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违规行为

科学合理划定片区

11.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是否科学合理

 

5月底前

12.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是否完善

 

 

 

优化招生入学流程

13.是否推动逐步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

7月底前

14.是否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

 

 

9月中旬前

15.是否规范信息采集,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

16.学校是否存在通过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

 


 

 

 

息现象

 

17.是否要求家长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

 

 

 

 

健全有序录取机制

18.学校是否存在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违规行为

 

 

 

 

 

9月中旬前

19.是否建立和完善学位预警制度,妥善做好预警期间购房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20.是否存在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现象

21.学校是否存在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以此名义掐尖招生违规行为

22.是否存在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23.是否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各方法定责任,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并加强劝返复学工作

 

 

 

 

 

 

 

 

9月中旬前

24.是否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精简入学证明材料,巩固并稳步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25.是否建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是否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规范建立;人员结构是否完善;鉴定评估档案是否规范、完整

26.学校是否存在应安置但未安置的情况;是否存在以送教上门方式代替入校就读的情况;是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27.是否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大工作保障力度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

28.是否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7月底前

29.是否建立响应机制,指导区域内热点中小学校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

 

9月中旬前

30.是否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