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临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议领域 >> 教育领域

关于重新聘任中小学兼职责任督学的通知

发〔202412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内相关科室、局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进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第二条和吉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第五条有关规定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重新聘任中小学校专、兼职责任督学。

一、任职条件

1.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2.熟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教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4.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十年以上,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5.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敢讲真话,廉洁自律;

6.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督学职责。

二、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三、督导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四、工作制度

(一)督学公示制度。教育督导室按统一规格制作公示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实施挂牌督导。因工作异动或其他原因调整的公示牌随时更换。

    (二)月报告月通报制度。每个责任区督学每月必须向教育督导室报告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学校发生的重大问题,教育督导室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临江市人民政府呈报。教育督导室定期公布区域内的责任区督学督导情况。

(三)联席会议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室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专门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五、责任区划分

第一责任区: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市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六道沟中心学校、宝山中学、桦树中心学校、桦树中学

第二责任区:光华中学外国语学校、建国小学、职业技术学校立新小学、河南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花山中心学校

第三责任区第三中学、四道沟中心小学、第五中学、大栗子中心学校、闹枝中学、闹枝中心小学、蚂蚁河中心学校、大湖中心学校、苇沙河中心学校

六、责任区督学的聘任

责任区专、兼职责任督学的选聘是按照白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的意见》中,关于责任区专、兼职责任督学任职条件,并经教育局批准聘任的。

 

责任区

专职责任督学

兼职责任督学

学校督导联络员

第一

责任区

 

孙铁娟

吕晓娟     李佳芯

     

曹现花  于洪波  高之琦    

   范开宇      张志国

责任区

 

梁英伟

李越枫

刘宇虹 曾云莹  王重生

   张守平

于海成  宋瑞田      王晓东

   秦思兴  赵风华  胡荣岩

责任区

 

杨利艳

李华男

王慧文 杜晓燕  刘应慧

姜成海  王钰欣

宋石磊          晁洪斌

    张晓晖  马艳玲    

奚明志

 

 

 

临江市教育局

202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