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教发〔2024〕12号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内相关科室、局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进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第二条和《吉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第五条有关规定,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重新聘任中小学校专、兼职责任督学。
一、任职条件
1.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
2.熟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教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4.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十年以上,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5.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敢讲真话,廉洁自律;
6.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督学职责。
二、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三、督导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四、工作制度
(一)督学公示制度。教育督导室按统一规格制作公示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实施挂牌督导。因工作异动或其他原因调整的公示牌随时更换。
(二)月报告月通报制度。每个责任区督学每月必须向教育督导室报告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学校发生的重大问题,教育督导室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临江市人民政府呈报。教育督导室定期公布区域内的责任区督学督导情况。
(三)联席会议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室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专门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五、责任区划分
第一责任区: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市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六道沟中心学校、宝山中学、桦树中心学校、桦树中学
第二责任区:光华中学、外国语学校、建国小学、职业技术学校、立新小学、河南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花山中心学校
第三责任区:第三中学、四道沟中心小学、第五中学、大栗子中心学校、闹枝中学、闹枝中心小学、蚂蚁河中心学校、大湖中心学校、苇沙河中心学校
六、责任区督学的聘任
责任区专、兼职责任督学的选聘是按照白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的意见》中,关于责任区专、兼职责任督学任职条件,并经教育局批准聘任的。
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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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责任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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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责任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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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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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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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峰
孙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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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晓娟 于 荣 李佳芯
林 岩 辛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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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现花 于洪波 高之琦 王 燕
姜 杰 范开宇 王 敏 张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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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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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红
梁英伟
李越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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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虹 曾云莹 王重生
李 健 张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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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成 宋瑞田 宫 轲 王晓东
隋 瀛 秦思兴 赵风华 胡荣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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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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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坤
杨利艳
李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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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文 杜晓燕 刘应慧
姜成海 王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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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石磊 王 颖 任 南 晁洪斌
郭 玲 张晓晖 马艳玲 梁 增
奚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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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