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位家长:
你们好!
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规范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经市教育局决定,于7月18日和7月19日进行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普查登记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普查登记对象
按《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今年小学入学年龄限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的将不予录取。
二、普查登记范围
建国街道、新市街道、兴隆街道、黎红村、台兴村、干沟子、水闸、星光桥以西等所辖区域。
三、普查登记地点
解放小学主教学楼一楼。
四、普查登记时间
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普查登记工作严格采取错峰错时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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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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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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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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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7: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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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30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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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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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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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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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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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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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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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5: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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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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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6: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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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9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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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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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7: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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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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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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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30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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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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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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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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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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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5: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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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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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6: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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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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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普查登记要求
(一)适龄儿童普查登记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请家长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登记。
1.户口本、出生证明。
2.房产相关手续:房照、购房协议、房产预售登记表、房产所有权登记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完税票据、购房交款凭证、不动产查询证明、无房证明、银行贷款证明等。
3.水费、电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票据,要求提供一年以上的票据。
以上证件均以父母为准,录取时将优先招录抚养权、第一监护人与房产证姓名相符者。以上证件需要全部复印1份,首页装订学生户口复印件,并在右上角注明家长联系电话(必须确保电话畅通),其余材料按序排列。报名时需持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家长务必于7月18日和7月19日期间登记报名,安排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学区资格,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及要求统筹分配学生。
(三)报名时,每户家庭只允许1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家长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登记。
六、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39-5218848
0439-521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