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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临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临教发〔2023〕44号
各初、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吉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3〕7号)和白山市《关于做好2023年白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白山教基字〔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
(一)2023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白山市教育局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统一考试时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施考。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和义务教育证书。对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发义务教育证书。
(三)考试科目、分值
2023年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8个科目。其中,笔试7个科目,5张试卷,满分600分;非笔试1个科目,体育与健康,满分30分。具体如下: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三科满分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满分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满分12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含民族团结与民族政策内容6分),历史60分。
(四)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考试
全面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初中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通知》(吉教基〔2021〕30号)文件,初二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中考总分。生物学和地理学合卷,采取纸笔闭卷方式测试,满分100分,其中:生物学50分,地理50分。
规范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视情节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施考工作全省统一时间组织。6月27日至6月29日,全省统一组织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6月30日,全省统一组织初二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具体日程见附件2。
(五)报名时间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报名,电子版材料于5月16日上午11:00前发送到招生考试服务中心,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5月16日下午15:00。各初中必须及时准确地将本校考生信息报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逾期不报或数字不准确的后果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号和报名序号的确定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号和报考序号全市实行统一编制。
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 3+2”、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 的考号及报名序号。
考号:考号由11位数组成,第一、二位数字为考生毕业年份,第三位数字为报考类别(1:高中;2:中高职;3:不升学),第四、五位数字表示县区(临江94),第六位数字表示答卷文字(0:汉语文;1:朝语文),第七位数字表示外语语种(0、1:英语;2:俄语;3:日语),第八、九位数字表示考场号,第十、十一位数字表示座位号。例如:23193001125,其中23表示毕业年份;1表示白山地区报考普通高中学校;93表示靖宇县;0表示答卷文字;0表示外语语种;11表示考场号;25表示座位号。
报名序号: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报名序号由五段数码10位数字组成,第一段数码表示毕业年份,第二段数码表示县区(临江94),第三段表示学校代码,第四段表示班级排序,第五段表示该班级学生流水号。例如:2394010255,其中23表示毕业年份;94表示临江市;01表示外国语学校;02表示班级;55表示考生流水号。各初中学校代码见附件1。
(七)考试费用标准
单独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报名费、考务费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7号)文件执行。即每生收65元。报考中等专业学校的报名费、考务费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招生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3〕42号)文件执行。各校于5月16日前将报名费和考务费交到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八)考试阅卷及试卷分析评价与反馈工作
所有试卷全部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根据白山市教育学院对各项考试信息的统计、分析与评价,有针对性的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我市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和报考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并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报考原则
1.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按2021年的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3.往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但必须参加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等材料,经教育局批准,可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5.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学生经身份认定后在居住地参加考试,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7.身有残疾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三)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多样化招生办法。
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指标生分配到校、到班政策,指标生占招生计划比例不低于75%,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倾斜。指标生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该校该班级学习时间满2年以上(含2年);(2)毕业总体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含B);(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指标生最低录取线。
(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一中计划招455人,其中:统招生114人,指标生341人,11个教学班;二中计划招生172人,其中:统招生43人,指标生129人,5个教学班。
(五)奖励、照顾政策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驻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及以上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3.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10分录取。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获得省级二等功及其以上奖励的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7.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8.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 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9.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10.作为推荐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
11.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12.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
(六)继续实行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挂钩的政策。把2022年各学校的完成情况作为今年普通高中分配指标生的重要依据,采取向职业技术学校送生5人奖励1个指标生名额的政策,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对毕业生的跟踪管理,及时统计并报送毕业生去向。
(七)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明确考试组织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5月16日前,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八)加强学籍与考籍管理。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凭录取名单审核学生建籍资格,不得为未按中考政策录取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为违规招生学生抢注学籍;学校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建籍工作要在9月30日前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生学籍注册工作按现行管理体系执行,于11月20日前完成。高中会考考籍依据学籍建立。
三、切实加强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定各项政策,重点加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管理,规范录取流程,确保招生公平。
(二)严肃执纪问责。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教育局要组织逐校开展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未列入生源地招生计划即开展招生或超出计划招生等冲击生源地招生秩序的学校,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学校荣誉称号、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处罚。
(三)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附件:1.2023年临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学校代码
2.2023年临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日程表
临江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
2023年临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学校代码
临江市外国语学校:01
临江市光华中学:02
临江市第三中学:03
临江市第四中学:04
临江市第五中学:05
临江市第六中学:06
临江市桦树镇中心小学:07
临江市闹枝镇中学:08
临江市宝山中学:09
临江市桦树中学:10
临江市蚂蚁河乡中心学校:11
临江市花山镇中心学校:12
临江市苇沙河镇中心学校:13
临江市大湖中心学校:14
附件 2
2023年临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日程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年 级 |
6月27日 (星期二) |
上午 8:30-10:30 |
语文 |
初三 |
下午 14:00-15:40 |
物理、化学 (合卷) |
||
6月28日 (星期三) |
上午 8:30-10:30 |
数学 |
|
下午 14:00-15:40 |
道德与法治、历史 (合卷 开卷) |
||
6月29日 (星期四) |
上午 8:30-10:30 |
外语 |
|
6月30日 (星期五) |
下午 14:00-15:40 |
生物学、地理 (合卷) |
初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