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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江市教育系统开展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江市教育系统开展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教202278

 

使用醇基燃料的学校、幼儿园:

现将《临江市教育系统开展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江市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临江市教育系统开展醇基燃料安全隐患

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长春市高新区“9·28”重大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系统开展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及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临江市教育系统醇基燃料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醇基燃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使用醇基燃料的5所公办学校及3所民办幼儿园。

二、整治时间

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期3个月。

三、整治重点

醇基燃料是以甲醇、乙醇等醇类为主要成分混配的液体燃料,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闪点小于60度且符合醇基燃料产品质量标准,应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范畴。其它生物燃料等新能源燃料油(以下统称醇基燃料)虽然闪点大于60度,不属于危化品范畴,但可燃易燃,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近年来全市使用醇基燃料的宾馆、食堂等餐饮场所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学校对这种新情况的风险研判不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特别是近段时间以来,出现了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和使用现象,违规使用醇基燃料问题死灰复燃,安全隐患较为突出,极易引发事故。储存、使用醇基燃料的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醇基燃料使用单位应当向合法的生产、经营企业购买产品质量符合《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1996)规定的醇基燃料,在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场所、通过专用灶具使用醇基燃料。同时,各学校还要高度关注学校食堂厨房吸油烟机内部、吸油烟罩、烟道长期积累油垢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学校、幼儿园做好日常清洗和定期深度清理,严防在高火烹饪、叶轮带油污超负荷运转时,因吸入明火、电路故障引发火灾。

四、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9月30日至10月2日)

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市教育局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本校(园)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同时组织召开本校(园)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集中攻坚行动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集中攻坚行动。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本校(园)内醇基燃料储存、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出的隐患逐一整治,边整治、边制定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3日至11月10日)

按照自查自纠、检查整改二级联动方式,达到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效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五化”工作要求,遵循“不留死角、立行立改”原则,按照《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检查模板》(附件2、3)要求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对当前能够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停业整改。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

教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干部+专家”、“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全面梳理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逐项督查整改情况。白山市教育局将组成工作组,选取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督查,对前期自查自纠、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实行销号管理。对督查中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发现的严重失职失责情况进行通报问责,并配合市安委会督查组对各学校幼儿园集中攻坚行动情况的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学校、幼儿园要对集中攻坚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查找本校(园)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提高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醇基燃料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出现死灰复燃现象,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整治要求

各学校、幼儿园要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引领,以实现“六个必须”为目标(必须坚持生命至上,必须严格落实责任,必须深入排查整治,必须依法依规办事,必须有力应急处置,必须抓好高效统筹),真正把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醇基燃料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防此类事故发生,学校、幼儿园集中攻坚行动方案要做到内容具体、分工明确,可操作、可执行、可考核。

二是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把集中攻坚行动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决不允许放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点位,确保集中攻坚行动有抓手、有内容、有成效,形成闭环。要加密检查频次,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问题发现在萌芽、解决在本校(园)。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谁检查、谁签字,谁监管、谁负责,坚决消灭盲点死角,彻底打通堵点痛点。

三是切实加强监管督导及宣传警示。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板报、班队会学校网站、微信等新旧媒体,制作播放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相关环节的宣传片、音视频、图文、抖音等作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针对非法违法储存、使用醇基燃料隐蔽性强的特点,广泛宣传其违法性、危险性,鼓励广大师生利用电话、信件等各种方式进行举报,要引导使用符合安全条件的燃料和燃烧器具。要强化对排查整治中发现典型案例的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形成舆论压力,营造严打非法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

 

附件:醇基燃料使用环节

 

 

 

 

 

 

 

 

 

 

 

 

 

 

 

 

 

附件          

                        醇基燃料使用环节

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检查人

 

1

醇基燃料箱、输送管道、阀门等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检验标准

 

 

 

2

醇基燃料储存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

醇基燃料箱的总容量不应大于0.5m³,并不超过5天的使用量

 

 

4

贮存区不得有火源,应配备防火设施

 

 

5

醇基液体燃料应采用铁桶包装

 

 

 

6

醇基燃料管道应为金属管道进出管道应设截止阀,并采取防静电措施,严禁穿过餐厅办公室、楼梯间和生活间

 

 

7

按照《建筑物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要求,配备灭火器材

 

 

8

醇基燃料储存场所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9

醇基燃料不得与燃气混用

 

 

10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