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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临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临教发〔2022〕49号
各初、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吉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2〕10号)和白山市《关于做好2022年白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白山教基字〔2022〕3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
(一)2022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白山市教育局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统一考试时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施考。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和义务教育证书。对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发义务教育证书。
(三)考试科目、分值
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8个科目。其中,笔试7个科目,5张试卷,满分600分,具体如下: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满分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满分12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含民族团结与民族政策内容分值为6分),历史60分,实行开卷考试。非笔试1个科目,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
取消2022年初三年级中考外语学科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分值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外语学科笔试考试时长为100分钟。取消2022年初三年级中考体育考试。取消2022年初三年级实验操作考查。
(四)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考试
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考试仍在初二进行。试卷由白山市教育学院统一命题、发送试卷印刷清样,我市组织制卷、施考、阅卷、下发成绩。试卷形式为两科合卷,满分为100分,生物学、地理各50分,考试时长为100分钟,考试时间为6月17日上午9:00至10:40。考试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报考上一级学校的资格。
(五)学业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具体日程见附件2。
(六)报名时间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报名,电子版材料于5月17日上午11:00前发送到招生考试服务中心,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5月18日下午15:00。各初中必须及时准确地将本校考生信息报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逾期不报或数字不准确的后果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报名序号的确定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序号全市实行统一编制。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的报名序号,由四段数码8位数字组成,第一段数码表示县区(临江94),第二段表示学校代码,第三段表示班级排序,第四段表示该班级学生流水号,每一段数码为两位数字,各学校代码见附件1。各学校向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报送学生数据时,考生信息必须包含报名序号、考生姓名、出生年月日、报考类别、性别、考生类别代码、指标生待遇、考生类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报考志愿11项内容。
(八)考试费用标准
单独报考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含毕业不升学的)的报名费、考务费均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7号)文件执行,即每生收65元。各学校于5月18日下午15:00前将报名费和考务费交到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九)考试阅卷及试卷分析评价与反馈工作
所有试卷全部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根据白山市教育学院对各项考试信息的统计、分析与评价,有针对性的改进教育教学方式,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我市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和报考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并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报考原则
1.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师范分院的招生政策按2021年的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3.往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但必须参加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等材料,经教育局批准,可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5.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学生经身份认定后在居住地参加考试,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7.身有残疾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按照《临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在每学年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毕业综合评价,并将三年综合的评价结果填入《2022年白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连同《初中学生登记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初级中学)》(对免予执行(因病或残疾)的学生须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一起装入中考档案。
学生综合素质毕业总评价具体办法如下:
1.学生在本校读书满三年的,总评价办法是:如果三年的评价有两年或三年的评价一致,就把一致的结果作为总评价的结果(例如:某学生三个学年中,在“道德品质”项目的评价等级分别为A、B、A或B、B、B,该学生在毕业总评价的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就为A或B,该学生在其它项目的毕业总评价依此类推)。学生在校期间三个学年某一项目评价等级各不相同的,取中间评价等级作为该项目的毕业总评价(例如:某学生三个学年中,在“学习能力”项目的评价等级分别为A、B,C,则该学生在毕业总评价的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就为B,该学生在其它项目的毕业总评价依此类推)。
2.学生在本校读书不满三年,学校只掌握两年评价结果的总评价办法是:如果两个学年中某项评价等级相同,此结果作为该项的毕业总评价(例如:某学生两个学年中,在“运动与健康”项目的评价等级分别为B、B,则该学生在毕业总评价的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就为B,该学生在其它项目的毕业总评价依此类推);如果学生两个学年某一项评价等级相邻的,取较高评价等级作为该项的毕业总评价(例如:某学生两个学年中,在“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评价等级分别为B、C,则该学生在毕业总评价的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就为B)。如果两个学年某一项评价等级不相邻的,取中间评价等级作为该项的毕业总评价(例如:某学生两个学年中,在“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评价等级分别为B、D,则该学生在毕业总评价的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就为C)。
3.学生在本校读书不满二年,学校只掌握一个学年评价结果的,可以把该学年各项评价等级作为毕业总评价。
4.各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6号)精神,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与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
(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一中计划招生624人,其中统招生156人,指标生468人,12个教学班;二中计划招生270人,其中统招生67人,指标生203人,6个教学班。
(五)指标生分配
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多样化招生办法,积极推进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平均分班,促进教育公平。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指标生分配到校、到班政策,指标生占招生计划比例不少于75%,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倾斜。其中,以班级为单位分到班级的指标生数为一中每班1人,二中每班1人,其它为学校指标生。
具体办法如下:
1.“指标生”录取到校、到班。在充分考虑各种政策加分因素的基础上,一中、二中将招生计划人数分别减去各自所应招收的“指标生”人数,确定“统招生”录取线,在“统招生”录取线以下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分配到学校的“指标生”,再按各班级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分配到班级的“指标生”。
2.“指标生”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该校该班级学习时间两年以上(学校要提供初一学年末考试成绩表);
(2)毕业总体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线。
(六)奖励、照顾政策
全省统一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 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吉教办〔2021〕16 号)文件关于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 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驻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及以上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 二类岛屿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3.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 低 10 分录取。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 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 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降低10分录取。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 援人员子女,以及获得省级二等功及其以上奖励的人民警察 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 子女降低10分录取。
7.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8.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 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9.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 低1分录取。
10.作为推荐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
11.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12.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 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
(七)坚持普职并重
继续实行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挂钩的政策,把2021年各学校的完成情况作为今年普通高中分配指标生的重要依据,采取向职业技术学校送生5人奖励1个指标生名额的政策,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对毕业生的跟踪管理,及时统计并报送毕业生去向。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考务管理
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全过程管理,明确考试组织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高度重视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等工作,做到有预案、有准备、有应急措施,确保考场和考生安全。
(二)强化学籍和考籍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学籍管理,未按照中考政策录取的学生不具备学籍注册资格,任何学校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违规招生学生抢注学籍。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建籍工作要在9月30日前完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工作按现行管理体系执行,高中会考考籍依据学籍建立。
(三)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四)规范考前教学秩序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布的课程方案,禁止提前结束课程,禁止学生提前离校,保证义务教育巩固率。教育局将通过教学质量督导评估、随机抽查、直接组织抽考抽测等措施加强对各初中教学的检查监督,确保全市初中教学秩序稳定规范。
(五)严肃执纪问责
招生结束后,教育局要组织逐校开展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学校荣誉称号、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处罚。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认识,严格要求,共同维护正常的教学与考试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细则(试行)>通知》(吉教办字〔2015〕24)第七条规定:“普通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2周后仍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的,由学校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其它普通高中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2022年,我市初中毕业生不符合相关规定擅自到外地高中就读的,我市高中将不为其录入新高一学籍信息,同时驳回外地学校提出的跨地区招生异动申请(学校要通过告家长通知书的形式进行宣传,并签字存档)。
附件:1. 2022年临江市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各初中学校代码
2. 2022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日程表
临江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2022年临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学校代码
临江市外国语学校:01
临江市光华中学:02
临江市第三中学:03
临江市第四中学:04
临江市第五中学:05
临江市第六中学:06
临江市桦树镇中心小学:07
临江市闹枝镇中学:08
临江市宝山中学:09
临江市桦树中学:10
临江市蚂蚁河乡中心学校:11
临江市花山镇中心学校:12
临江市苇沙河镇中心学校:13
临江市大湖中心学校:14
附件2
2022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日程表
学科、日期及时间 |
上 午 |
下 午 |
6月27日 (星期一) |
语 文 朝鲜语文 (8:30—10:30) |
物理、化学合卷 (14:00—15:40) |
6月28日 (星期二) |
数 学 (8:30—10:30) |
道德与法治、历史 合卷 (14:00—15:40) |
6月29日 (星期三) |
外 语 (8:30—10:10) |
汉语 蒙古语文(蒙授) 蒙古语文(加授) (14:00—16:00) |
6月17日 (星期五) |
地理、生物(合卷) (9:00—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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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初二学生在本校参加 6 月 17 日地理、生物(合卷)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