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议领域 >> 教育领域
关于印发《临江市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校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教防发〔2022〕10号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直相关部门:
现将《临江市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校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江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22年3月13日
临江市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校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白山市委、市政府以最快速度、最有效措施斩断新冠病毒传播,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居家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校开展网络教学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确保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学校要积极统整国家、省、市、县和学校网络教育教学资源,搭建并完善在线教育教学平台,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移动终端等方式,自主选择在线直播课堂、网络点播教学、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小规模视频公开课(SPOC)、学生自主学习、集中辅导答疑等形式进行学习。坚持国家课堂学习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相结合,加强生命安全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习宣传防疫阻击战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弘扬社会美德,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等。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影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按照“疫情防控为重、分析研判为先、分类施策为要”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自3月14日开展线上教育教学起至恢复正常线下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前提,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统筹利用各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开放性、公益性网络教育平台,整合调集适配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互联网、电视、电脑、手机APP和智能终端等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开展线上授课(听课)、资源点播和线上辅导、讨论、答疑等教育教学活动,消减疫情对教育教学活动的影响,确保特殊时期教育教学顺利过渡。最大限度实现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学计划不缩水、教学标准不降低,教育教学活动覆盖全体学生。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逐级推进。市教育局负责制定线上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具体安排所属学校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在教师进修学校指导下,制定线上教学课程计划,依托国家和省数字教育资源和网络学习空间提供学习应用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国家、省、市、县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利用“互联网+教育”等形式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做好本校线上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学校要根据信息化基础条件和教师信息素养情况,针对不同学校、学段特点,考虑县城、农村地区等不同情况,制定差异化实施办法和措施,分区域、分学校、分学段灵活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各中小学校实行“一校一策”,要区分不同年级、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线上教学方案和课程计划,编制设计“居家学习”的教学计划和评价方法。
(三)精准实施,务求实效。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快捷、易用、实用、普惠的原则,以国家、省级网络教育资源为基础,充分利用教育部开通的“国家中小学网络云课堂”等课程资源,免费提供给师生、家长使用。科学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有效组织教师开展网上备课、授课、答疑辅导、作业批改等,确保线上教学活动科学有序、务实高效。
(四)规范有序,确保安全。各学校以国家、省级网络教育资源为基础,免费向师生提供在线教学和学习平台等网络教育资源,严禁以开展网上教学名义强制要求学生使用收费性教学平台、教学资源或 APP 教学工具。网络教学的组织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不得组织线下集中学习和集中培训,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确保师生安全。
四、组织实施
(一)基础教育
1.教学组织
(1)制定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统筹谋划。采取“一校一案”模式,以学校为主体,区分不同学段、年级、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线上教学方案和课程表,编制“居家学习”教学计划和评价方法。
(2)注重线上教学质量。一是加强教学环节设计。各学校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师进行线上集体备课,共建共享备课资源库,尤其要加强对新任教师的指导力度,确保教学标准不降低。积极研讨交流线上教学方式方法,提高线上教学水平效率,指导学生自主学习、有效学习,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及时进行反馈答疑,确保线上教学质量不降低。二是科学设定教学内容、时长。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线上教学内容宜少不宜多,进度宜慢不宜快,不得赶超教学进度。线上教学以在线答疑、心理辅导、指导课外阅读为主,逐步过渡到讲授新课内容。(小学段,一、二年级线上学习时长不超过 30 分钟/天;三、四、五、六年级,线上学习时长不超过 1.5 小时/天。初中段,初一线上学习时长不超过 3 小时/天;初二线上学习时长不超过 3.5 小时/天。高中段,高一高 二线上学习时长不超过 4 小时/天)。因疫情期间耽误的教学内容, 线下教学恢复后要酌情利用课后服务等方式来弥补,以保质保量完成学期教学任务。三是加强初、高中毕业年级教学指导。各学校结合实际灵活运用集中和个性化教学相结合方式对学生开展教学指导, 重点加强对学习的指导、考前复习、考前辅导、应试准备、政策信息传达等工作,坚决保证初三、高三学生的线上教育教学质量。
(3)幼儿园可通过 APP、微信、QQ 等方式,指导家长科学开展亲子活动、室内游戏,提供科学育儿知识辅导,严禁幼儿园直接面向幼儿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线上培训机构不得以网络教学名义,违规组织超纲、超前培训。
(4)网络教研和教学指导。充分利用教育部“教研网”“吉林教研”微信公众号、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研修网等平台,积极开展“网络教研”活动,完成新学期线上集体备课工作。各学科教研员要加强对中小学校、教师和学生在线学习活动的指导、跟踪、服务和监督,探索创新网络教学多样化有效形式,提高网络教学质量。
2.教学模式
(1)在线直播课堂。学校要组织教师通过网络平台开设直播课堂, 在线讲课、互动辅导。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优势,进行课后分校(分班)辅导,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学科教研员和学校管理者及教师进入学校或班级网络,进行网络巡回视导,保证教师教学质量与学生学习效果,确保学生到课率。
(2)网络点播教学。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各种开放公益平台和积累的“一师一优课”等优质资源,以教材为基础,以教学单元为单位,采取灵活、可行的方式,组织学生根据教学进度和本人需求开展点播学习。
(3)学生自主学习。小学低年级(1至2年级)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由学校组织教师根据网上学习资源清单,结合本校实际,指导、推送给学生供自主学习。学校和家庭要加强自主学习方法指导,提高学习效果。同时,积极做好线上教学与恢复线下教学衔接的准备工作。
(4)电视视频学习。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教育电视台,通过直播、点播等方式进行学习。
(5)线上辅导答疑。各中小学在组织网络课堂学习的同时,可利用各类网络平台、APP 和“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组织教师进行在线辅导、答疑,并合理布置作业, 并为家长提供在家辅导学生利用网络课程学习的指导材料,提高学习质量。
3.教学资源
按照“用好国家和省资源、聚集地方优质资源、开发内生特色资源”的总体思路,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选择相应网络课程教学资源。
(1)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网络教学资源。如“学习强国 ”、 中 央 电 教 馆 提 供 国 家 中 小 学 网 络 云 课 堂 (www.eduyun.cn)、中国教育电视台通过电视频道播出有关课程(吉林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同步直播)、人民教育出版社开放“人教点读”数字教学资源库等。
(2)充分利用省、市、县等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各学校可登录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leduyun.cn)、吉林教育电视台、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研修网和“吉林教研”微信公众号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展网络教学活动。
(3)鼓励开发开放本地网络教学资源。各学校要积极发挥现有网络课程教学资源的作用,同时按程序逐步遴选一批微课等类型的优质资源,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面向中小学生的网络教学服务。在疫情期间,不提倡、不鼓励每一位教师都录制线上课程。 (二)职业教育
1.教学组织。职业技术学校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做好线上教学计划调整工作预案,合理调整理论课和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等教学内容的安排,优先做好毕业年级、特殊需求的教学安排,同时做好线上教学与恢复线下正常教学活动的衔接准备。要本着“合法合规、精准有效、安全快捷”的原则,优先支持实时直播,优化已有合作平台课程,按需扩大合作平台范围、加大合作共建力度,为线上教学提供课程资源支撑。组织本学期任课教师,通过学校现有的网络教育平台对任课教师进行网上建课、授课、辅导答疑等培训。学校应为网上教学和相关培训做好必要的技术准备和技术支持。确保线上直播授课、同步课堂、自主学习、考核评价等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2.开展线上理论教学。要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和指导,任课教师要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在线直播授课、同步课堂、发放学习资料、开展网上交流与讨论、学习辅导答疑、布置课后作业等。任课教师要向学生提供课程大纲,方便学生线下自学。学生应通过学习平台完成学习任务,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学习质量。任课教师要以教研室、课程组为单位,通过微信群等适当方式开展教学研讨,组织集体备课,做好网络教学课程设计。对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学生,要选择适当方式进行授课,开展学业指导。
3.调整实践教学安排。要调整疫情期间的实训教学计划,一律暂停组织包括毕业实习、技能竞赛集训等在内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一律暂停未经批准的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调整实验课的安排,等恢复线下教学后,根据实际教学周数进行安排,可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弥补延线上教学导致不足的学时。要及时调整新学期实践教学计划,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开展时间,依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另行通知。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采取自愿原则,协调实习单位、学生家长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
4.就业指导与服务。暂停举办各类校园招聘及宣介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集中招聘活动,禁止组织赴市外开发就业市场(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职业技术学校要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灵活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及时通过各类人力资源信息平台、学校就业网站、微信平台等发布或推送供需信息,广泛采取网上招聘、线上面试等方式完成双选。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市内就业创业。要主动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以优质的服务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教师进修学校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市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学校要成立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教学计划编制和教学内容安排,健全相关配套措施,指导教师全面做好线上教学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教学实效对相关教学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二)强化培训指导
加强对一线教师的线上教学指导,为教师开展高质量的线上教学提供支持服务,切实让教师掌握网络教学的技术要求和基本规律,提高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实效。教师进修学校和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等将紧贴教师需求,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撑
市教育局将加大与工信部门及网络运营企业的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支持。教师进修学校和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与指导作用,及时解答和解决网络安全、网络运行等各类技术问题,注意监测网络教学实施情况,确保网络教学工作安全稳定实施。
(三)强化家校共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要发挥家庭教育的主导作用,密切家校沟通,共创育人环境,以视频家长会等适当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宣传。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学生家访,交流学生居家学习情况。学校要分班级指定专人及时向家长介绍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安排,引导家长积极配合,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线上教学、按时完成作业。要引导家长与学生共同制定线上学习活动计划,让学生保持良好作息习惯,适当进行体育锻炼、适当开展劳动教育,控制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防止沉溺网络和电子游戏。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疫情期间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工作方案,利用学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线上家长会等多种途径,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微信推文和微视频等多种形式,推送各类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心理防护知识。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和家长要组织收看吉林教育电视台、吉林教育微信公众号播放的“公开课”,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中小学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
(四)强化质量监控
教师进修学校要切实做好线上课程内容监管和质量保障。各学校不得超课程标准、超教学大纲安排教学内容。教师直播或录制的课程以及网络课程的选用,要经教师进修学校审核,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要加强线上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线上教学工作全面规范、有效实施。要加大作业考核检查、在线学习督导和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对以线上教学名义违规组织超前授课、搭售商品、商业广告、借机收费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全面有效实施,确保教师线上授课活动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六、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1.教育科 张艳萍
电话:13843992312
邮箱:ljsjyjjjk@163.com
2.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于松冉
电话:15143945518
邮箱:ljsjyjzck@163.com
3.教师进修学校 张国军
电话:13843994651
邮箱:ljslsjxxx@126.com
4.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 张兴东
电话:13894082977
邮箱:ljsjyjz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