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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江市教育系统2021年暑期人员交流办法》的通知
临教发〔2021〕102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教联字﹝2014﹞42号),结合《关于印发〈临江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联发﹝2015﹞1号)文件要求,针对目前我市中小学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加强促进优秀教师交流工作,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制定《临江市教育系统2021年暑期人员交流办法》,请遵照执行。
临江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5日
临江市教育系统2021年暑期人员交流办法
按照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人员交流调整等相关文件精神,针对目前我市中小学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加强促进优秀教师交流工作,经研究制定《临江市教育系统2021年暑期人员交流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拔调整
选拔调整是指根据城区各学校短缺学科实际,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竞争择优,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从乡镇、大栗子街道、大湖街道(以下简称乡镇街)学校选拔部分短缺教师调整到城区学校工作。
(一)岗位设置
根据城区各学校实际,设置需求学科岗位(见附件1),允许乡镇街学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报名,通过考试进行选拔调整。最终调整岗位数量由局党组按照优先解决重点、难点岗位原则研究确定。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与所报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层次及学科知识;
2.在现岗位工作6年以上(2015年9月1日以前在现岗位工作,如有其它协议等按协议执行);
3.近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申报: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有损教师形象问题的;
2.其它特殊规定的。
(三)选拔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在本学校人员富余、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填写《2021年临江市教育系统选拔调整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人事科,同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有效期6个月)进行资格审查,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出题及试卷批阅。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和前三名并列人数超过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现场备课和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实际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备课:按照备课常规要求,结构完整地设计出一课时教案,并写出简案,备课内容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第一名考生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备课不计分数。说课:说课内容与备课内容相同,由评选小组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拔调整。
评选小组成员由符合相应岗位层次及学科的专家型教师组成,每组成员7人,由人事科组织实施。
(四)人员管理
选拔调整教师于今年新学年开学时到调整岗位工作,依据调整学校岗位聘用情况重新聘岗并核定工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学校工作。
二、下乡支教
下乡支教是指根据乡镇街各学校短缺学科实际,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从城区学校选派部分优秀专任教师到乡镇街学校支教,服务期三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选择继续留在乡镇街学校从教或回原学校工作。
(一)岗位设置
教育局根据乡镇街中小学校教师队伍规模现状,结合乡镇街各校申报的需求教师岗位情况,确定2021年下乡支教岗位数量(见附件3),最终调整岗位数量由局党组按照优先解决重点、难点岗位原则研究确定。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与所报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层次及学科知识;
2.近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申报: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有损教师形象问题的;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时间计算以2021年9月1日为准;
3.其它特殊规定的。
(三)确定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在本学校人员富余、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填写《2021年临江市教育系统下乡支教申报登记表》(见附件4),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人事科,同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申报一个岗位。
(四)人员管理
下乡支教的教师,编制保留在原学校不变动,由支教学校按照该校专任教师管理,年度考核在支教学校进行。三年支教服务期内,在原学校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岗位设置等级竞聘工作。
服务期满后选择继续留任乡镇街学校从教的教师,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按编制政策规定办理编制调整手续,在支教学校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岗位设置等级竞聘工作。
服务期满后选择返回原学校工作的教师,在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时,按照三年考核结果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1.宝山学校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不加分,考核合格者每年加3分,考核优秀者每年加4分,连续3年考核优秀者加15分;2.桦树镇、六道沟镇、苇沙河镇、蚂蚁河乡辖区内学校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不加分,考核合格者每年加2分,考核优秀者每年加3分,连续3年考核优秀者加12分;3.其它乡镇街学校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不加分,考核合格者每年加0.5分,考核优秀者每年加1分,连续3年考核优秀者加5分。
三、乡镇交流
乡镇交流是指乡镇街学校之间教师调整。
(一)申报条件
1.具备与所申请学校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层次及学科知识;
2.近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申报: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有损教师形象问题的;
2.其它特殊规定的。
(二)确定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在本学校人员富余、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向教育局人事科上报申请材料,根据其它乡镇街教师需求实际及本人政治思想表现和履职情况,征得交流学校同意,由局党组按照优先解决重点、难点岗位原则研究决定。
(三)人员管理
乡镇街学校交流教师,依据调整学校岗位聘用情况重新聘岗并核定工资。
四、城区交流
城区交流是指城区学校之间教师调整。
(一)申报条件
1.具备与所申请学校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层次及学科知识;
2.近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申报: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有损教师形象问题的;
2.其它特殊规定的。
(二)确定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在本学校人员富余、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向教育局人事科上报申请材料,根据其它学校教师需求实际及本人政治思想表现和履职情况,征得交流学校同意,由局党组按照优先解决重点、难点岗位原则研究决定。
(三)人员管理
城区学校交流教师依据调整学校岗位聘用情况重新聘岗并核定工资。
五、其他交流
其他交流是指学校因临时短缺教师从其他学校暂时借调人员支教等交流方式。
(一)交流条件
1.具备与交流岗位相应的基本条件;
2.近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申报: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有损教师形象问题的;
2.其它特殊规定的。
(二)确定程序
由短缺学科学校向教育局人事科提出申请,根据其他学校教师任课情况,征得交流双方学校和本人同意,由人事科确定并备案。
(三)人员管理
其他交流教师所涉及人事关系、年度考核、晋职评优等均由原学校管理。
六、重要意义
人员交流工作是涉及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培养优秀教师,调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推荐标准,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阻拦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申报,切实把爱岗敬业、教学精湛、业绩突出的教师选拔出来。充分利用好交流机会,确实发挥优秀教师作用,力争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推动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科学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由人事科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考试评选等具体工作。
组 长:崔焕坤
副 组 长:孙善芝 王继忠 徐晓勇 刘 平 韩 波
组 员:李 晶 杜小燕
杨 洋 南 楠 孙小钧 吴欣泽
联系电话:5221147
(二)强化监督
工作期间,由教育局党建办全程参与监督、检查,确保暑期人员交流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工作中不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违规操作的人员,将追究其责任,确保在阳光、透明、公正的原则下开展此项工作。
附件:1.2021年临江市教育系统选拔调整岗位设置明细表
2.2021年临江市教育系统选拔调整申报登记表
3.2021年临江市教育系统下乡支教岗位设置明细表
4.2021年临江市教育系统下乡支教申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