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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临教发〔2020〕60号
各初、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0〕14号)和白山市《关于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白山教基字〔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临江市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白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的《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7-9年级用)》相关规定,由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在每学年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毕业综合评价,并将学年的和三年综合的评价结果填入《2020年白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连同《初中学生登记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初级中学)》一起装入中考档案。
学生综合素质毕业总评价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生在本校读书满三年的,总评价办法是:如果三年的评价有两年或三年的评价一致,就把一致的结果作为总评价的结果(例如:某学生三个学年中,在“道德品质”项目的评价等级分别为A、B、A或B、B、B,该学生在毕业总评价的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就为A或B,该学生在其它项目的毕业总评价依此类推)。学生在校期间三个学年某一项目评价等级各不相同的,取中间评价等级作为该项目的毕业总评价(例如:某学生三个学年中,在“学习能力”项目的评价等级分别为A、B,C,则该学生在毕业总评价的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就为B,该学生在其它项目的毕业总评价依此类推)。
(二)学生在本校读书不满三年,学校只掌握两年评价结果的总评价办法是:如果两个学年中某项评价等级相同,此结果作为该项的毕业总评价(例如:某学生两个学年中,在“运动与健康”项目的评价等级分别为B、B,则该学生在毕业总评价的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就为B,该学生在其它项目的毕业总评价依此类推);如果学生两个学年某一项评价等级相邻的,取较高评价等级作为该项的毕业总评价(例如:某学生两个学年中,在“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评价等级分别为B、C,则该学生在毕业总评价的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就为B)。如果两个学年某一项评价等级不相邻的,取中间评价等级作为该项的毕业总评价(例如:某学生两个学年中,在“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评价等级分别为B、D,则该学生在毕业总评价的该项目的评价等级就为C)。
(三)学生在本校读书不满二年,学校只掌握一个学年评价结果的,可以把该学年各项评价等级作为毕业总评价。
(四)各校要加快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确保2021年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与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
(一)2020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白山市教育局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统一考试时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施考。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和义务教育证书。对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发义务教育证书。
(三)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为今年考试科目。语文(包括少数民族的朝鲜语文、汉语)、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满分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满分120分,实行开卷考试,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含民族团结与民族政策内容6分),历史60分。学业考试各科总分满分为 600 分。
外语加试听力,考试时间为20分钟,正式考试前增加3分钟的导语,分值为20分。外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考生收听光盘录音,笔答听力试卷。不同语种不能混编考场。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考试按吉中考字〔2004〕3号文件执行。
(四)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测试
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测试仍在初二进行。测试由白山市教育学院统一命题、发送试卷印刷清样,我市组织制卷、施考、阅卷、下发成绩。试卷形式为两科合卷,满分为100分,地理、生物各50分,测试时间为100分钟。测试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报考上一级学校的资格。
(五)学业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为7月27日至7月29日,具体日程见附件2。
(六)报名时间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报名,电子和纸质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6月25日前。各校必须及时准确地将本校考生人数报临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逾期不报或数字不准确的后果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考号和报名序号的确定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号和报考序号全市实行统一编制。
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的考号及报名序号。考号:考号由9位数组成,第一位数2表示白山地区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第二段数码表示县区(临江94),第三段数码表示语种,第四段数码表示考场号,第五段数码表示座位号。例如294001125,其中2表示白山地区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94表示临江市,00表示语种,11表示考场号,25表示座位号。报名序号: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报名序号由四段数码8位数字组成,第一段数码表示县区(临江94),第二段表示学校代码,第三段表示班级排序,第四段表示该班级学生流水号,每一段数码为两位数字。各校代码见附件1。各学校向招生办报送学生数据时,考生信息必须包含报名序号、考号及身份证号码。
(八)考试费用标准
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毕业不升学的)的报名费、考务费均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7 号)文件执行,即每生收65元。各校于6月25日前将报名费和考务费交到招生办。
(九)高度重视试卷分析评价与反馈工作
阅卷工作结束后,白山市教育学院将及时组织对各项考试信息的统计与分析工作,充分利用考试信息资源,做出有效的分析与评价,并及时反馈,各学校要根据分析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教育教学方式,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三、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我市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和报考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并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报考原则
1.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师范分院的招生政策按2020年的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3.往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但必须参加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等材料,经教育局批准,可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5.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在录取时可适当予以照顾。
6.华侨学生可以在其父母出国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进行身份认定并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7.身有残疾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三)招生原则、办法
1.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制定“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一中、二中分别只招收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只准在临江市范围内择优录取新生。
2.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020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一中计划招生600人,其中统招生150人,指标生450人,12个教学班;二中计划招生300人,其中统招生75人,指标生225人,6个教学班。
3.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录取时,新生档案中必须装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初中)》;对免予执行(因病或残疾)的学生也必须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否则上一级学校不予录取。
(四)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多样化招生办法
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平均分班,促进教育公平。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指标生分配到校、到班政策,指标生占招生计划比例不少于75%。其中,以班级为单位分到班级的指标生数为一中每班1人,二中每班1人,其它为学校指标生。
具体办法如下:
1.“指标生”录取到校、到班。在充分考虑各种政策加分因素的基础上,一中、二中将招生计划人数分别减去各自所应招收的“指标生”人数,确定“统招生”录取线,在“统招生”录取线以下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分配到学校的“指标生”,再按各班级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分配到班级的“指标生”。
2.“指标生”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该校该班级学习时间两年以上(学校要提供初一学年末考试成绩榜、留级生除外);
(2)毕业总体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不少于4个(学校提供该生全部《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线。
(五)奖励、照顾政策
1.报考普通高中和五年一贯制高职师范专业的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
2.为保证和加强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学习日、俄语的考生报考高中可降低5分录取。
3.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4.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以报考时向招生部门交送的原件为准),降低5分录取。
5.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省委有关文件(吉发〔2005〕32号)的规定给予加分照顾,用本民族文字答卷加10分、随汉族考生答卷加3分录取。
6.省内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的优待按照《吉林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省政府令第210号)规定执行。为贯彻《教育部 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现役军人子女报考重点(含省首批重点、重点、重点系列)或普通高中,降低20分录取。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按照《关于白山市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入学的实施意见》(白山教联字〔2012〕9号)执行。
7.按照省人大《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其子女降10分录取。
8.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分录取,具体办法可参照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西藏、新疆地区的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以根据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对符合内地西藏初中班、高中班、中职班和内地新疆班、中职班报考条件的,安排到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学习。
9.根据白山市委、市政府《关于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办好八件实事的通知》,对支援武汉医疗队队员和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当年入学高中的,加30分录取。
上述奖励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两项及以上,取最高值项。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执行吉教办〔2018〕16号文件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
(七)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
1.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一中、二中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要根据学校编制、经费、校园校舍等情况,科学确定学校规模,核定并一次性下发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每班不超过 55 人。
3.一中、二中要严格执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秩序的通知》(吉教基字〔2008〕19号),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决纠正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要严格禁止学校之间挖生源、跨区域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准提前招生,不准跨规定区域招生,不准举行招生考试择优招生,不准以任何方式作违规招生宣传,营造学校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对擅自突破招生计划、降低录取标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和校长责任。
4.按《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细则(试行)>通知》(吉教办字〔2015〕24)第七条规定:“普通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2周后仍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的,由学校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其它普通高中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2020年,我市初中毕业生不符合相关规定擅自到外地高中就读的,我市高中将不为其录入新高一学籍信息,同时驳回外地学校提出的跨地区招生异动申请(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进行宣传,并签字存档)。
5.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吉林省职业教育服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改革实施方案》“保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精神,落实吉林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的要求。继续实行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挂钩的政策,把今年各学校的完成情况作为2020年普通高中分配指标生的重要依据,采取向职业技术学校送生5人奖励1个指标生名额的政策,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八)加强学籍与考籍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学籍管理的规定、要求宣传到各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由各初中学校负责。一中、二中必须严格执行《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加强高中学生的学籍、考籍管理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严格审核学校的新生学籍。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学校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规定在学籍系统上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人籍一致规定,并报教育局教育科复核认定后建立学籍档案。学籍档案管理表册样式由省教育厅制定(各类样本由白山市教育局提供),学校定期填写、统一保管。高中会考依据学籍建立考籍。
四、切实加强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管理
(一)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各工作环节责任。要高度重视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等工作,做到有预案、有准备、有应急措施,确保考场和考生安全。
(二)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宣传解释工作。各学校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认识,严格要求,保证正常的教学与考试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严肃执纪问责。一中、二中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并将招生结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教育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发现违规招生行为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2020年临江市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各初中学校
代码
2.2020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日程表
临江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
2020年临江市毕业生学业考试
报名各初中学校代码
临江市外国语学校:01
临江市光华中学:02
临江市第三中学:03
临江市第四中学:04
临江市第五中学:05
临江市第六中学:06
临江市桦树镇中心小学:07
临江市闹枝镇中学:08
临江市宝山中学:09
临江市桦树中学:10
临江市蚂蚁河乡中心学校:11
临江市花山镇中心学校:12
临江市苇沙河镇中心学校:13
临江市大湖中心学校:14
附件2
2020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日程表
|
学科、日期 及时间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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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 (星期一) |
语 文 朝鲜语文 (8:30—10:30) |
物理、化学合卷 (2:00—3:40) |
|
7月28日 (星期二) |
数 学 (8:30—10:30) |
道德与法治、历史 合卷 (2:00—3:40) |
|
7月29日 (星期三) |
外 语 (8:30—10:30) |
汉语 蒙古语文(蒙授) 蒙古语文(加授) (2:0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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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 (星期三) |
地理、生物(合卷) (8:3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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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初二学生在本校参加7月22日地理、生物(合卷)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