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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免试

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临教发〔2014〕43号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 号)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字〔201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完善科学、明晰、便利的招生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 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确定招生范围(学区)的制度。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学区。招生范围(学区)应保持相对稳定。需做调整时,应由市政府统筹,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进行审慎论证,保证学校正常办学、保证社会稳定。

初中:外国语学校小学毕业生、在新市就读2年以上(含2年)小学毕业生、城区居住在建国街道台兴社区和台兴村的小学毕业生到外国语学校入学;建国小学、解放小学、新市小学、临城小学和居住在兴隆、新市、建国、临城等街道和所辖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到光华中学入学;立新小学、河南小学和居住在森工街道所辖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到第三中学入学;大湖小学毕业生和居住在大湖街道所辖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到大湖中学入学;大栗子中心小学毕业生和居住在大栗子街道所辖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到第四中学入学。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和小学新一年学生需在户籍及居住地学校入学,乡镇小学毕业生到城区初中入学需提供佐证材料从初中办理转学手续后方可入学。

小学:在台兴社区和台兴村居住的适龄儿童到外国语学校入学;正阳路以东至星光桥(兴隆社区、正阳社区、民主社区、东盛社区、文成社区)的适龄儿童到建国小学入学;正阳路以西至西大桥、卧虎山下铁路以南至鸭绿江大街(解放社区、世纪春社区、建国社区)的适龄儿童到解放小学入学;西大桥以西新市街道及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到新市小学入学;森工街以北的适龄儿童到立新小学入学;森工街以南、星光桥以东的适龄儿童到河南小学入学;大湖街道及所辖区域适龄儿童到大湖小学入学;大栗子街道及所辖区域适龄儿童到大栗子中心小学入学。各乡镇适龄儿童到户籍及居住地学校报名。

二、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学生登记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学生报名需审核学生入学的相关证件(如户口、房照、购房协议、公证书、水费、电费、有线电视、取暖费票据等)审核确认后,教育局按学校统一划拨入学学生名单。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本校学区内或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学校私自招收学区以外的学生,教育局定期到学校审查。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无学籍关系,不得升入上级学校。各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暂行规定的通知》(白山政发200213号),人民警察子女按照《关于白山市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入学的实施意见》(白山教联字20129号)有关规定执行。各乡镇中小学要依据《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地组织好招生工作。

三、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手续办理工作要在同一时段进行(教师提前一周上班的时段)。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基字2014〕23号)通知要求,小学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在入学当年8月31日满6周岁。各中小学校要做好信息审核登记工作,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一律不予登记,学校要严格执行全省学籍电子系统对小学新生建籍的规定,普通中小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凡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混乱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局划拨的名单及教育局统一确定具体时间通知学生入学;初中新生入学由教育局统一确定具体时间,小学负责派专人携带毕业生登记表、交接书将六年级毕业学生统一送到所升入的初中。凡符合招生规定的新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无故延期两周未报到者,接收的小学要查明原因妥善处理;接收的初中填写《初中未报到新生报告单》报教育局备案。

各乡镇小学毕业生,用《交接书》方式集体办理中小学交接,防止学生在小升初过程中辍学。各乡镇中小学校小学新生招生由学校按《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自行组织,须严格审核户籍原件。

招生结束后,学校要根据临江市教育局印发的《临江市教育局整治人情编班排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教发〔2014〕28号)要求,实行现场随机编班。城区班数2个班以上的由教育局组织现场编班,城区中小学校各班级 “阳光排座”工作,按文件要求由学校具体实施;各乡镇中小学校和城区只招收1个教学班的,由学校按照文件要求实施“阳光编班”、“阳光排座”。

四、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招生工作开始前,教育局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的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招生期间,教育局要主动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学校也要主动公开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

五、做好随迁子女就学

坚持深化改革,分类推进,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要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要扩大公办学校容量,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六、大力推进均衡发展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332号)和《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吉教办字〔2013112号),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行大学区管理,实现校际联动,共同提高。探索实行校长、教师“县聘校用”,促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要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多样化招生办法,引导学生合理分流。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指标生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75%。完善指标生分配办法,按比例将指标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的所有初中,并重点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保证指标生计划分配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七、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教育局和学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要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督导部门要对学校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八、加强宣传引导

各中小学校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对招生工作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招生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到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临江市教育局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