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江市教育系统信访事项
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内各相关科室、局直相关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临江市教育系统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日
临江市教育系统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实 施 办 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就地高效解决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家长与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努力实现“最多访一次”,最大限度解决初访不重视、重访无人管、积案难化解问题。根据临江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临江市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实施办法》《临江市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督办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职责分工
除寄给局(校)领导的上访信件,原则上其余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由局信访科(分管信访工作的基层单位领导)统一受理,其他业务科室、单位(基层单位相关人员)协助办理,具体承担责任内容如下:
信访科:受理信访人来电、来人、来信,承办上(同)级机关或局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协调相关科室、局直部门、学校、幼儿园及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调查核实情况、提供信息,指导相关科室及基层单位做好信访工作;重大信访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应急与处置;引导信访人走合法信访途径。
综合科:负责信访件分办与签批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基层单位配合信访科完成信访诉求与办结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召开工作;安排人员、车辆做好越级访的跟访陪访工作。
人事科: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人事招聘、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政策解答及问题答复;办理人事转正、任免、待遇等方面诉求;做好离退休教师政策解答。
教育科:学生、幼儿入学、学籍管理政策解答及问题答复;优秀班任、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评选表彰中违纪行为;学校或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诉求事项;阳光分班、体育加试中出现的举报问题。
财审科:学校、幼儿园收费政策咨询与解答;教育经费方面解答。
法规科:涉法行政应诉事项;教师资格证认定;民办培训机构出现的信访事项。
招生办:高、中、会考等大型考试出现的信访诉求。
幼教办:幼儿园及民办园管理、教育教学、招生、师资培训等方面出现的信访诉求。
记者站:舆情监控,网上舆情摘报;通报公布。
安全管理科: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校园安全工作中出现的信访诉求。
校外教育指导中心: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体罚学生、教师经商等违反师德师风方面问题。
各中小学、幼儿园:本校(园)内各类信访事项处理;处理教育局交办的各类信访事件;对可能出现的隐患信访事件不定时排查并及时向教育局上报。
二、处理办法
(一)清初访,防止重复访产生
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做到“文明接待、妥善办理”,认真倾听和阅读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准确了解诉求,做好回访工作,适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跟踪督办,做到“案结事了”,最大可能避免初访变重访。信访科要做好信访登记、核实情况、录入信访系统、履行回复工作。相关科室、局直部门、学校及幼儿园对初次申诉求决、意见建议类信访事项(不含匿名),要全部纳入“最多一次访”范围,简化流程、缩短时限。
1.建立办理程序。对于简易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受理和处理情况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等方式在当日受理和处理时告知信访人,无法当日解决、但诉求合理的信访事项,要在受理后7日内办理完结。不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在决定受理后18个工作日内办结。经教育局办理的简易程序信访事项和不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科要按照规定时限分别将相关文书录入吉林省信访信息系统。
2.建立交办程序。对于临江本级交办信访事项,由主要领导包案。对初次越级信访事项要纳入交办范围,由分管领导负责交办信访事项的相关工作,并补录到吉林省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事项要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清楚,并告知信访人,简单问题2个工作日制定解决方案,复杂问题5个工作日内制定解决方案,并告知信访人。对于复杂、一时难以制定解决方案的疑难问题,要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同级信访机构申请集中会诊。信访科要主动积极引导信访人在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上进行满意度评价。
(二)查重访,防止新增积案产生
要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强化信访事项办理的过程责任。
1.联合接访。对已经发生的重复信访问题,教育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局直相关单位、学校、幼儿园主动接访,核准重复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对症下药,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2.领导包案。重复信访问题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并将包案情况告知信访人,坚持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
3.重访办结。要积极引导重复信访人员息访停访,并做好信访事项办结流程工作。
(三)化积案,解决信访难题
采取确定标准,领导包案解决信访问题。
1.积案的认定标准。本级信访积案为登记6个月后,信访人仍然重复信访的信访事项。
2.分层级化解积案。一般性信访积案,由主要领导包案,研究解决。疑难复杂的信访积案,提交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包案,并及时提交解决建议。
三、工作要求
“清初访、查重访、化积案”是我市信访工作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上来。
(一)明确责任抓落实。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亲自过问,明确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信访事项解决办法,真正从源头上减少和解决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
(二)配齐人员抓化解。各单位要安排精干人员办访。有理的信访事项必须解决,部分有理的信访事项,要先解决有理部分,只要诉求不过高,不引发攀比就尽快全力解决,要加大对无理访人员思想工作力度,不能一推了之,包案领导要开展下访工作,与信访人结对子,定期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三)设立台账抓规范。各单位要做好初访、重访、积案的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有效处理信访问题。要实现卷宗标准化、文书规范化,要一件一卷、内容齐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的法律政策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