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环临审字〔2026〕9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冠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稳碎石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5256021
电子邮箱:454133661@qq.com
通讯地址:临江市站前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窗口
邮编:1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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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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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冠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稳碎石拌合站项目 |
吉林省临江市建国街道台兴村 |
河南冠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临江市建国街道台兴村,在白临高速路临江服务区用地范围内(属白临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建设。项目厂址东侧为空地,隔空地约400m为临江市宏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南侧邻G222,隔国道为林地,西侧为空地,北侧30m为头道沟河。 |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营期水稳料拌合粉尘,骨料储存、上料粉尘,粉料粉尘及车辆运输粉尘。本项目投料、配料、混合等工序均会产生粉尘,其中仅投料、配料工序直接与外界连通,搅拌过程为封闭式自动操作,拟采取在搅拌机进料口侧面安装集气罩将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用风机抽送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拟将物料堆放至骨料堆场及粉料仓,洒水降尘,骨料堆场露天堆放,采用苫布覆盖及喷雾降尘;3座粉料筒仓顶部各设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3个),水稳料拌和过程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厂区运输道路在硬化的基础上采取定期清扫、洒水,以及设置洗车台方式进行抑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设备、运输车冲洗及洗车废水等。项目搅拌设备、运输车冲洗废水和洗车平台废水分别经1个50m3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1座20m3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沤肥,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营期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座减震和厂房密闭措施,厂界东、西、北侧和厂界南侧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限值。 4、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运营期生产的除尘器收尘,生产废水沉淀池产生的废渣和生活垃圾。水泥仓全部收集的收尘,直接震落到筒仓内,用作原料使用,不外排;沉淀池废渣定期清掏后运往就近的废渣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存放,定期清运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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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