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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江市五阳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6〕7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临江市五阳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5256021

  电子邮箱:454133661@qq.com

  通讯地址:临江市站前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窗口

  邮编:1346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临江市五阳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临江市建国街道台兴村五道阳岔

临江市五阳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浩然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临江市建国街道台兴村五道阳岔,现有厂区锅炉房内,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厂区南、北侧均为山坡及山林地,南侧紧邻头道沟河支流;西侧紧邻武装部大院,西180m为五道阳岔住宅;东侧紧邻派出所及林业站,西侧100m处为闲置住宅。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2t/h燃生物质锅炉,新建一台5.5t/h生物质锅炉为企业冬季生活及生产提供热源,其他设施均依托现有。

1、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企业现有污水站。运营期废水仅为锅炉排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排入企业现有污水站的清水池(容积40m3),定期运送至临江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施工运营期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于设备拆卸与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作业时关闭门窗,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有效降低废气排放。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贮存粉尘,上料粉尘,灰渣和除尘灰运输粉尘。本项目采用1台5.5t/h的蒸汽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产生的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现有1根35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生物质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中合理安排工艺过程,生物质燃料入厂卸料时,控制厂内车流量、行驶速度以及装卸物料落差高度,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作业;生物质储存在封闭仓库内;渣拌湿袋装在锅炉燃料贮存区除尘灰在封闭锅炉房内暂存,采取拌湿袋装的措施处理,降低扬尘;厂区内地面做硬化处理、定期清扫,在采取上措施后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均安装减振座垫。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适当减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机械处于最佳工作状况。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和调度,优化施工时间,以便缩短施工噪声的污染时间,缩小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运营期间本项目仅作为锅炉改造项目,项目的建设不涉及新增或减少设备,主要产噪设备为原有鼓风机与循环泵,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音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并利用锅炉房建筑隔音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的燃生物质锅炉,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拆除的燃生物质锅炉,卖给有资质的资源回收公司;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点;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箱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布袋,除尘灰和生物质锅炉渣。布袋除尘器除尘废布袋平均约1年更换一次,暂时存于锅炉房内,由厂家回收;产生的除尘灰集中收集,袋装暂存于锅炉房内,外售用作农肥;产生的锅炉灰渣集中收集,袋装暂存于锅炉燃料贮存区,定时清运,外售用作农肥,不长期积存。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