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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江市源通供热有限公司大栗子站锅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6〕4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临江市源通供热有限公司大栗子站锅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5256021

  电子邮箱:454133661@qq.com

  通讯地址:临江市站前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窗口

  邮编:1346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临江市源通供热有限公司大栗子站锅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临江市大栗子街道栗富路126号

临江市源通供热有限公司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临江市大栗子街道栗富路126号,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及构筑物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厂区北侧12m、东侧11m、南侧13m均为大栗子街道居民,西侧10m为政府机关单位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侧10m为政府机关单位

1、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锅炉排污水用于灰渣加湿及锅炉房等区域的抑尘作业,不外排。

2、本项目在废气主要包括施工运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对原有燃煤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对操作区域采用防尘布进行覆盖防护;作业过程中持续洒水降尘,采取以上措施后,降低施工期间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改建1台14MW和1台7MW(备用锅炉)燃煤锅炉变为生物质常压热水锅炉,2台生物质热水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分别经末端治理措施即“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现有厂区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燃料贮存、装卸、输送及灰渣贮存、清运过程中会产生装卸、贮存、运输无组织废气。对燃料贮存、装卸及输送过程可能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运输环节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并全程采用苫布苫盖,运抵后于燃料棚内贮存;上料运送至传送带上,严格控制物料落差,有效隔离粉尘逸散;辅以对料棚及作业面定期洒水降尘。本项目设置灰渣场用于存放灰渣和除尘灰,灰渣场地面硬化、防渗处理,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灰渣的清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表8锅炉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灰场、渣场应及时覆盖并定期洒水。设有灰仓的应采用密闭措施,卸灰管道出口应有防尘措施。设有渣库的应采用挡尘卷帘、围挡等形式的防尘措施”。通过采用以上措施,项目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是锅炉改造过程使用的各种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行驶的交通噪声,严禁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安装过程中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运营期产噪设备为风机、水泵、锅炉等设备,全部安装在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座下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限值要求,厂区附近敏感目标处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要求

4、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施工固废中可回收的金属废料、废包装物等外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灰(含落地尘)、灰渣、废布袋、废包装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含落地尘)、炉渣密封包装暂存在灰渣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