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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江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5〕9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临江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5256005(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5256021(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454133661@qq.com

  通讯地址:临江市站前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临江市南围子街、政府3号楼3层生态环境局

  邮编:1346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临江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

临江市新市街道站前村(胜利路西侧)

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省恒固科技有限公司

位于吉林省临江市新市街道站前村(胜利路西侧)原污水处理厂厂区内。本项目厂区东侧为干沟河,约25m为居民住宅;南侧隔小路紧邻居民住宅,约180m为YLJ;西侧隔小路紧邻居民住宅;北侧约25m为居民住宅。

1、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部分。

1施工期工程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和建筑养护用水等。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置简易沉淀池,并设置集水管对废水排放点废水进行收集,通过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做中水回用。池底泥沙作为固废运往政府指定堆放点。施工期生活污水全部排入现有综合楼下水管网,经临江市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2)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污泥脱水废水、格栅冲洗废水、污泥脱水间冲洗废水、滤池反冲洗废水,污水由管道收集后接入厂区预处理设施,项目污水与收纳范围内的污水一同进行处理。本项目新建处理规模为25000m3/d,污水处理采取“粗格栅→格栅→旋流沉砂池→A2/O二沉池→深度处理→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放限值通过原有的排污口排入干沟河,最终汇入YLJ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和运营期废气

1)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不低于1.5m高的围挡,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洒水压尘,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密封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用防尘布遮盖等措施。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预处理阶段和污泥处理阶段分别经各单元构筑物密闭收集,收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各单元活性氧离子除臭一体设备处理后分别由各阶段高15m的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相应标准。厂界或防护带边缘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3、本项目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为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两类,建筑施工噪声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交通运输噪声为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产生的噪声,施工现场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在100m工作范围内,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施工时间为早6:00—晚20:00,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选用新型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且各产噪设备不同时使用,做到施工边界噪声达标排放,施工运输车辆要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路线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注意避开噪声敏感时段,文明行车。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厂各种泵、风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购置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在安装设备时对设备底部加减振垫等,对罗茨鼓风机设置隔声罩并在主送风口及排气口加装消音器;风机房门窗均设隔声设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为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厂区产生的土石方均用于回填和场地平整,无弃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施工时产生的少量的废弃建筑材料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格栅渣、沉砂、污泥经脱水处理后运送至白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白山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全过程生物除臭系统更新填料由供应商更换后回收处置。废含汞荧兴灯管、化验室废液、化验室药品废包装、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工程和管理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