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环临审字〔2024〕2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临江市正和废料综合利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破碎6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5256005(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5256021(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454133661@qq.com
通讯地址:临江市正阳路7号、临江市站前路5号 邮编:1346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临江市正和废料综合利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破碎6万吨铁矿石项目 |
临江市大栗子街道望江村二社档石白马沟门 |
临江市正和废料综合利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吉林省鑫盛桥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临江市大栗子街道望江村二社档石白马沟门,项目厂区北侧为农田,隔农田70m处为临江市档石养鸡场;东侧为林地和农田,150m处为档石沟居民区(约有25户);西侧及南侧均为林地。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破碎6万吨铁矿石。 |
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运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车轮冲洗废水。施工、运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车轮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粉尘、输送带输送粉尘、原料卸料粉尘、原料堆场扬尘、车辆运输道路扬尘和破碎筛分粉尘。 (1)本项目原料上料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生,在上料口加设防尘罩,进行洒水降尘的措施;本项目在物料在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使用密闭输送皮带,在破碎机的进料口和皮带终端的落料口处设置水喷淋措施;本项目原料主要为铁矿石卸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铁矿石卸于原料堆场,采用篷布苫盖,物料卸车后,进行洒水降尘措施;车辆运输道路产生的扬尘采取车厢全面覆盖、地面硬化、加强道路和清扫等措施,以上无组织废气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限值。 (2)本项目分别两条生产线进行生产,1#生产线处理量约为2万吨,2#生产线约为4万吨,破碎、筛分作业区采取密闭,废气收集后经产尘点上端设置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本项目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间噪声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合理布置施工设备,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环境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各种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项目在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限值。夜间禁止生产运输。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建筑废料、包装废弃物、施工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落地尘及沉渣和废机油和含油抹布。施工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暂存于储料仓内;落地尘及沉渣收集后作为原料进入生产线;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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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