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环临发〔2023〕19号
各科、站、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白山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部署,持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临江市印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临江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台账〉的通知》(临政公组办[2023]33号)要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23年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台账》,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
2023年10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印发
2023年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台账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具体工作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深化政策发布与解读 |
(一)深化重点民生领域政策发布 |
1、依托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
各科站队 |
11月30日前 |
(二)持续深化政策 |
2、明确解读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特别是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创新解读形式,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促进政策落地落实。 |
各科站队 |
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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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助力提升办事服务效能 |
(三)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 |
3、推动政务服务场所动态更新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 |
各科站队 |
11月30日前 |
4、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动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以公开促监督,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
各科站队 |
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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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
5、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领域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公开标准,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
各科站队 |
11月30日前 |
(五)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6、认真抓好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优化更新本部门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
各科站队 |
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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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 |
(六)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
7、严格执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回复率和满意度达到100%。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需要向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报备。 |
各科站队 |
11月30日前 |
(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与审查工作 |
8、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安全风险监督,全面及时排查消除已公开信息安全风险隐患,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保障数据开放安全。 |
各科站队 |
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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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拓展优化政务公开渠道 |
(八)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
9.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发布审核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先审后发、每发必审、一发多审要求,对即将发布的文字文稿进行反复核校,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安全,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问题的发生。 |
各科站队 |
11月30日前 |
(九)不断扩大政务开放参与 |
10、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强化政民互动,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特色活动。印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引导群众走进关注环保,获得更加“直观”的政务公开感受。持续创新政策宣传形式,通过现场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多角度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
各科站队 |
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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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组织推进和监督保障 |
(十)强化组织推进 |
11、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策公开工作重大问题。 |
各科站队 |
12月31日前 |
12、对照《临江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台账》,结合单位实际,梳理形成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及时跟进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
各科站队 |
11月1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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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业务培训 |
13、年内组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少于一次。 |
各科站队 |
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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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优化考核指标 |
14、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检视问题、及时整改,2023年全年自查自纠报告按照要求报市政务公开办。 |
各科站队 |
12月1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