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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白环临发〔2022〕15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白山市、临江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在我局监管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尤其是汛期自然灾害和事故预防的重点和难点,抓根本、治源头,在我局监管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整治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任务目标

  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集中攻坚与形成长效相结合,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打通安全责任和监管“最后一公里”。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季节性、关键性、针对性、全面性、差异性。突出季节性,针对夏秋季节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多发,洪水、滑坡、塌方、塌陷等自然灾害发生机率增大,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关键性,紧紧围绕责任落实这个关键,强化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紧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关键时”,严格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切实把从上到下安全责任链条“拧紧扣死”。突出针对性,深刻汲取上海石化“6·18”爆燃、山东泰安“6·21”液化气罐泄漏爆燃、白山市板石矿业“7·6”坍塌等事故教训,结合监管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突出全面性,对监管所有行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突出差异性,根据辖区内不同的经济总量、产业结构、企业分布、地域特点,充分研判夏秋季节安全形势,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各地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根据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

  (六)汛期尾矿库现场检查

  汛期环境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并对尾矿库排洪排水系统状况、尾矿输送管道、回水管道、尾矿坝坝体稳定性、周边环境风险点开展全面细致检查,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一是要提高尾矿库环境风险意识,特别是尾矿库汛前环境风险;二是要对照《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加强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防范和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三是要对排查发现的尾矿库环境风险问题分类梳理,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四是要将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生态环境局将持续继续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行动,强化尾矿库企业环境安全监管责任,保障我市尾矿库环境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即日起至7月20日)。

  聚焦贯彻落实《临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江安委字〔2022〕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江安委字〔2022〕10号),我局监管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同时,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相关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效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30日)。

  1.企业自查。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每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

  2.属地排查。监管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既要严格检查整治落实情况,还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职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确保改出成效。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领导统筹、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3行业检查。针对本辖区行业领域的实际,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出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严格处理。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组织行业和综合监管部门,对事故多发频发的辖区企业进行联合检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2022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要检查“四个有没有”,即有没有真正传达到基层和企业、有没有实际举措的行动、有没有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并交单子压责任、有没有取得实际效果,进而深入查找、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1、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任局长邹德敏为组长,林进瑜为副组长,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审查,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全面排查产废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建立生态环境安全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3、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4、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1.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市危险废物企业名单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

  2022年7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印发

  附件1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2022年生态环境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邹德敏 局长

  副组长:林进瑜 副局长

          于  伟 副局长

  成  员:孙鸿伟、程霞、王昊、籍峰、张翼程、夏蕾、谭丽婷。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审查。

  2、临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实地检查,保留检查记录。

  

  

  附件2

  全市危险废物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生产情况

1

临江市远通硅藻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

吉林省健维天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

临江市兴辉助滤剂有限公司

 

4

临江市桦龙硅藻土助滤剂有限公司

 

5

临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6

临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

临江市人民医院

 

8

临江市友谊医院

 

9

临江市恒兴医院

 

10

临江市绿江助滤剂有限公司

 

11

临江市圣迈硅藻土助滤剂有限公司

 

12

临江市宏大药业有限公司

 

13

通化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4

临江市长白山助滤剂有限公司

 

15

临江市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16

华天环保集团(临江市)水务有限公司

 

序号

            单位名称

生产情况

1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山临江经营处

 

18

农夫山泉临江长白山引用水有限公司

 

19

临江市泽丰矿业有限公司

 

20

临江市宝健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21

临江市长白山助滤剂有限公司

 

22

临江市大源硅藻土新材料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3

临江市龙华硅藻土有限公司

煤改天然气

24

临江市业柱化工助滤剂有限公司

煤改天然气

25

临江市益瑞石助滤剂有限公司

煤改天然气

26

临江市天元催化剂有限公司

煤改天然气

27

临江市盼盼硅藻土有限公司

停产

28

临江市东锋镁业有限公司

停产

29

临江市华通硅藻土有限公司

停产

30

临江市大华硅藻土有限公司

停产

31

临江市亨泰助滤剂有限公司

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