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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白环临发〔2021〕16号

  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制度化、专题化、实战化、常态化、寓教于练,寓教于战,开展行政执法经常性教育培训,培养执法领军人才,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主力军。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坚持练兵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软件与硬件能力建设,个人和团队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突出实战。围绕实战化练兵,通过监督帮扶、专项行动、竞赛比武等多种实战练兵形式,加强现场练兵、现场教学、现场执法,提高现场检查和执法能力。

  3.突出联动。选派执法骨干参加国家监督帮扶“实战练兵”,形成多层级联动的练兵机制。

  4.突出创新。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从实际出发,开展特色练兵活动,创新工作机制、执法方式等方面的练兵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练兵实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进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鸿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和大练兵工作。

  组  长: 林进瑜 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 孙鸿伟 临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 程  霞 临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指导员

  籍  峰 临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主任

  王  昊 临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翼程 临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夏  蕾 临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固体废物管理负责人

  三、大练兵范围 

  (一)全年大练兵。大练兵活动贯穿于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时间持续到2021年底。

  (二)全员大练兵。大练兵参与对象为临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实行全员执法,并按要求开展着装队列练兵活动。

  (三)全过程大练兵。大练兵活动结合日常工作、专项工作及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工作开展,贯穿执法全过程。

  四、大练兵内容 

  (一)加强学习培训和制度建设,夯实执法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新出台(修订)法律法规为主题,开展省级组织,市、县(市、区)参加的全省行政执法网络知识竞赛和业务能手现场知识竞赛活动。强化法律法规和技能培训,结合专题研讨、案例评析、技能比赛等,坚持学中练、练中学,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掌握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法监管的核心知识和实用技能,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机制,完善履职尽责、部门协调联动、执法监测协同等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强化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和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工作,出台人员考核奖惩、人身安全保障、尽职照单免责和失职照单问责制度,夯实执法基础。

  (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按照国家要求统一着装,争取走在全省前列,年底前完成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着装,并开展执法人员队列演练,提升精神面貌,展现队伍形象。创新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大力推动非现场监管,结合本地域工作实际,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选优配齐执法设备,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轨迹追踪、卫星遥感、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强化远程、超视距或复杂条件下非接触式巡查、捕捉、固定排污行为和污染痕迹的能力;利用信息数据分析实现分类预警管理,提升智能化问题发现能力;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提升专业化问题发现能力;利用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拓宽违法线索发现渠道,提升社会化问题发现能力。要通过规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举报奖励、强化企业守法服务等工作,持续优化执法方式;要通过加强执法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执法稽查等工作,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

  (三)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升办案质量。规范现场检查案件调查、行政处罚和案卷制作,全面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要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机制,开展案卷自查工作。省厅抽调执法业务骨干组成案卷评查组依托案件管理系统,定期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结案案件进行评查,并通报评查结果,促进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遵守等方面能力提升。要深挖案件线索,强化案件指导,提高案件数量和质量。紧盯偷排偷放、无证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固(危)废、土壤、生态破坏以及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件,及时组织查处并汇总、编制、发布典型案例,上报市局并择优上报省厅,强化案卷评查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移动执法应用,促进规范执法。全面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的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做好移动执法系统中已退休等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坚持日常监督执法必须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实施检查后及时上传现场检查记录,大幅提升“人员活跃率、终端使用率、数据完整率”,实现全业务信息化和全流程信息化。实行全员执法,在编在岗人员每月人均上报至部执法监管平台的有效检查记录数量应大于等于2条;推动执法量下沉,持有效执法证件在编不在岗执法人员每年至少执行现场检查1次。省厅定期汇总通报应用移动执法系统执法检查情况。

  (五)组织行业实战练兵,培养执法精英。坚持在实战中练兵,在练兵过程中选拔人才,让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技能熟练、业绩突出的执法专业人才脱颖而出,组建监督执法、数据监测、案卷评查等专业人才信息库。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监督帮扶“实战练兵”活动。

  (六)聚焦重点任务,强化日常监管。坚持边学边干、边战边练,依法履职尽责,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科学统筹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信访投诉处理等现场检查任务,按照除突发事件、投诉举报等临时现场检查任务外,全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综合采取司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七)鼓励基层首创,突出临江特色。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要在非现场监管、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开展执法宣传与服务等方面大胆探索,总结经验和做法;要在秸秆焚烧、水污染整治、危险废物跨地域非法处置、生态环境补偿等重点执法领域,创新工作机制、执法方式等举措,形成具有临江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进一步增强练兵实效。

  (八)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执法满意度。坚持在行政执法和大练兵工作中,培养和塑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工作作风和品格,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廉洁自律,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执法工作的深度融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送法入企,服务于民,努力打造一支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下旬)。要认真总结2020年大练兵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对策,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级大练兵活动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二)活动实施阶段(2021年7月-11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大练兵活动,认真落实、扎实完成执法大练兵“规定动作”,结合工作实际,完成适合本地区产业特点的自选动作。积极营造“学技能、当标兵、树形象”的大练兵氛围,及时报送大练兵活动信息和执法工作动态。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及时报送大练兵总结报告、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到市局。

  六、有关要求 

  (一)做到高度重视。高度重视执法大练兵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部署。做好动员、充分发动,对照先进找差距,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按步骤、高标准逐项加以落实,严防执法大练兵各项工作任务缺空落项,确保“全年、全员、全过程”参与。

  (二)做到确保实效。认真总结大练兵活动经验,科学统筹行政执法和大练兵工作任务,促进行政执法和大练兵有机融合,实现机构建设有促进、人员素质有提高、执法工作更规范的良好效果。采取积极措施,以线上线下学习、知识竞赛等形式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结合说理式执法、送法入企、监督帮扶等形式推动企业守法,切实挥练兵实效。

  (三) 做好练兵宣传。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大练兵和环境执法成效的宣传报道,在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设立大练兵专栏开展广泛宣传。积极投稿,采用视频短片、微电影、动画、漫画等新颖形式,发布大练兵动态。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大练兵活动,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

  (四)做好信息报送。确定1名联络人,不遗余力的做好机构建设、制度建立、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典型案例、活动开展、优秀事迹、特色练兵等各方面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及时、规范地公开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等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案件管理等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做到信息准确、数据真实。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

  2021年7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印发